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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分类承接矛盾推进实质化解

( 2025-03-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汪悦磬

  去年以来,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以蔡家桥镇为试点镇,通过采取加强诉前指引、及时分类承接、规范调解流程等措施,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2022年8月,蔡家桥镇村民陈某通过网络向某银行贷款9200元,因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后又经多次债权转让,由武汉某信用管理公司向陈某主张该笔债权,并向旌德县法院起诉。该院将该案委派给蔡家桥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受理,平台根据案件情况交予镇“明法守礼”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具体负责调解的赵加宝几经周折与陈某取得联系后,通过电话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初步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陈某自2024年4月起,每月还款1500元,直至还清为止。因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赵加宝又借助旌德县法院“云法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组织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对诉至法院涉及蔡家桥镇区域当事人或案件,我们会从中筛选出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向当事人释明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既节省司法资源,也减轻当事人诉累。”旌德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吴丽娟说。
  调解工作实行分类承接,蔡家桥镇通过调整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两类组织对接法院联调工作。旌德县法院将诉前调解案件交由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受理,由平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内容或案件情况进行分类。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符合行政调解范围的,交行政调解组织调解。
  自今年2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旌德县法院共委派涉该镇纠纷93件,调解成功36件,8件已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调解不成的及时开庭审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2024年10月15日,在蔡家桥镇“九井十三桥”百姓说事点,经过旌德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吴慧琳、县司法所所长江健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一起劳务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黄某与公司达成和解。
  “既然你们达成一致意见了,就签订调解协议并按约履行。”吴慧琳将调解协议递给双方签字。
  “这个具有法律效力吗?”黄某有些不放心地问道。
  “人民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人民调解组织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吴慧琳的解释,让黄某吃下了定心丸。
  为了提升调解质效,防止久调不立等情况出现,旌德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进一步规范了调解流程,蔡家桥镇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县法院指导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经一个月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除外),调解组织应将调解日志以及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无争议事实记录交法院存档,县法院及时登记立案,调解员可视情况旁听该案庭审。
  “这样既可以督促调解组织认真开展调解,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能力,也可以帮助法院快速厘清争议焦点和案件事实,提高法院审判效率。”吴慧琳说。
  “面对面授课更有针对性、更贴近实际,帮助我们补短板、解疑惑,不然连自己都分析不清问题,怎么能给别人调解得好。”2024年7月4日,吴丽娟应邀来蔡家桥镇就婚姻家庭方面法律知识及实务问题“开班”,受到了镇村干部和调解员的欢迎。
  在试点中,旌德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提供培训师资力量,不定期在蔡家桥镇组织镇村干部、调解员开展法治讲座,针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农村常见纠纷作专业培训,着力提升调解组织法治素养和解纷能力。目前已开展培训17次。
  “基层调解组织有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我们发挥好专业指导作用,激活基层组织解纷潜能。相信通过建立联动机制,一定能发挥‘1+1>2’的合力效应,推动‘抓前端、治未病’落地落实。”吴丽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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