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
13 2/13 1 2 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拓展低空经济仲裁新领域
· “我为普法来建言”征文活动启动
· 图片新闻
· 给预付式消费套上法治“紧箍”
·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风采
·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
· 以高质量学习教育促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 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给预付式消费套上法治“紧箍”

( 2025-03-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马树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同步发布了6件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直击预付式消费领域商家跑路、“职业闭店”等乱象。
  在生活中,预付式消费十分常见。这原本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商家借此可以快速回笼资金、锁定客户,消费者则能获得价格上的优惠。但在发展过程中,这一模式却逐渐变形走样,有的商家重推销轻服务,有的设置“霸王条款”。更为恶劣的是,近年来还出现了“职业闭店”黑色产业链。一些“职业闭店人”或是协助商家恶意敛财后助其“金蝉脱壳”,或是自己接手店铺,借虚假促销敛财后直接跑路,致使消费者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作用。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特别指出,要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因此,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法治要求,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经济课题。此次最高法发布的《解释》,聚焦预付式消费痛点难点问题,从责任主体认定、预付款返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针对消费者深恶痛绝的卷款跑路、“职业闭店”等问题,《解释》明确规定,经营者恶意逃避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五中,法院判令“职业闭店人”薛某直接向消费者退款;在案例六中,法院对通过虚假充值活动诈骗146万元的“职业闭店”犯罪团伙,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些判决均让“职业闭店人”付出了应有代价,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决心。
  优化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保障。最高法此次以司法解释明晰规则,以典型案例树立标杆,既为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也为消费者维权增添了底气,更为预付式消费套上了法治“紧箍”,对潜在违法者形成了有力震慑。期待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强化协同配合,严厉打击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进而为经济增长注入持久动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