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政法
5 3/5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明确“卷款跑路”者责任解决退卡转卡难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 图片新闻
· 《中介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
·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
·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 以司法守护网络消费生态
· 以司法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司法守护网络消费生态

( 2025-03-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马树娟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建院以来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营造“守信者畅行、失信者难行”的市场环境生态。
  随着数字经济加速重构消费生态,网络消费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然而,与此同时,网络消费虚假宣传乱象层出不穷:从“张冠李戴”冒用商标、虚标商品材质,到“无中生有”虚构优惠活动、虚标福袋价值,再到“故弄玄虚”利用“好评返现”、虚构播放量来诱导消费者下单……这些乱象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这些花样翻新的消费陷阱,司法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个案的定分止争上,更在于发挥规则的引领作用。例如,在刘某与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某公司曾因使用“抖音播放量10亿+”等内容,被监管部门处罚,但并未及时修正不实宣传。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该公司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主观故意,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明确警示商家:无论虚假宣传手段如何包装,只要通过虚构事实误导消费者,就必定要承担法律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当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正在被一些不良商家用作造假工具。部分商家利用AI合成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声音制作虚假广告,此前张文宏医生就曾遭遇此类情况。还有商家借助技术手段,将虚假宣传的产品链接跳转至多个网店,而这些网店大多注册时间不长、资质存疑,他们一旦完成收割变现,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便快速注销店铺,换个“马甲”继续行骗。这些虚假宣传行为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网络消费虚假宣传呈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除了司法部门要持续发挥规则引领作用,通过公正裁判明确商家行为边界外,网络平台也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运用技术手段拦截虚假广告、追踪违规网店,而不是沦为造假者的“帮凶”。唯有如此,才能让广大消费者在安全、透明、可信的网络消费环境中,真正享受到数字经济带来的红利,并推动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