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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检察机关:
一体履职汇聚监督合力

( 2025-03-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陈健飞 胡庆标

  “民以食为天。商户不仅要确保食品安全,还不能假冒一些老字号招牌增加销售。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那个案件,你们还记得吧?”2月22日,河南省许昌市的魏都菜市场热闹非凡,市场管理人员与几位商户代表交谈着。
  让商户们记忆深刻的,是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朱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朱某擅自购买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食品包装袋,卖给李某等人后,李某等人用于重新包装临期、过期食品,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移送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此类现象在一些商户中较为普遍,具有警示教育意义,便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魏都区检察院经研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4年8月6日,朱某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责令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案件办结后,魏都区检察院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在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普法宣传。
  这是许昌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打破各业务部门之间就案办案问题,推进一体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让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得更紧密的一个案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案件呈现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案件类型交织的特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要通过一体履职,推进上下级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区域联动,更好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办出更多让人民群众有感受、社会有共鸣的高质效案件。”许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二宝介绍说。
  许昌市检察院将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作为一体履职赋能高质效办案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制定一体履职发现线索工作指引,从制度层面引导办案人员从个案、类案、数据中发现线索。为规范线索的移送、接收、办理等“线上”流程,许昌市检察院结合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还制定了《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操作流程指引》,明确线索发现部门、案管部门、线索办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明确线索录入、移送、办理、反馈等各环节的操作步骤,以线索流转示意图及节点流程图等形式进行详细说明。
  许昌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张慧娟介绍说,在一体履职机制下,全市两级检察院结合实际开展探索创新,进一步释放机制效能,法律监督线索发现、流转和办理质效有明显提升。
  “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握好一体履职的思路和方法,形成上下统一、横向协作、总体统筹的一体化检察工作模式,自觉运用一体履职统一法律适用、提升监督效能、提升队伍素能,持续推动纵向一体履职,在全市域范围内汇聚监督合力。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许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艺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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