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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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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宇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了云南福盛恒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玉仲立字第9号),因用其他方法不能向你方送达《玉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通知书》《玉溪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即2025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决。 玉溪仲裁委员会 (2025)浙1081民催7号 申请人重庆信合印刷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964886、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宁波市新豪来物资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1252号 朱千琴、朱千晓: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意法轻纺城上乙辅料商行与被告朱千琴、朱千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1762号 叶雷: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志明与被告叶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琳:本院受理盘锦兴隆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与张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常晓萍、张秋良: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银通支行与常晓萍、张秋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王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功文与被执行人夏跃忠、王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功文向本院申请拍卖王霞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新城路728号清水苑8幢603(不动产证号: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3125921号)房产,因你们下落不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询价报告、告知询价结果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张佳琦:本院受理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安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董栗、王慧丽、内蒙古健元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巴林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内蒙古健元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鸿德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阿鲁召景区建设有限公司、董栗、王慧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的情况下,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内0422民初4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其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2025)浙03破10号 本院根据温州富嘉包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2月10日裁定受理文成县云来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4日指定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云来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27日前,向云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67号保利天际云帆商务中心A幢1801室,联系人:金瓯13325989157戴迎春1535587196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云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云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第一审判庭(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云来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领款告知书 相光美、孙一帆: 王凯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内容,于2025年1月21日将赔偿金人民币24263元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处领取上述提存款。 《提存公证规则》规定: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738-8224551 湖南省娄底市湘中公证处 2025年2月18日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决字〔2025〕第(3)号 当事人:武秋成,性别:男,年龄:58岁,联系电话:13166696292,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370829196611154972,工作单位:无,住(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腰荒地村。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2日对于素香、周喜林、武秋成盗伐林木案立案调查。经查,你于2022年12月21日,未申请采伐许可证且未经过树地主人同意,擅自同周喜林和于素香砍伐蒲东街道吴家屯村1林班3.2小班4株杨树,蓄积量1.6845立方米。以上事实有《于素香询问笔录》、《周喜林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关于蒲东街道吴家屯村盗伐林木地块情况说明》、《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吴家屯村砍伐林木案技术鉴定意见书》、《于素香询问笔录》(公安)、《周喜林询问笔录》(公安)、《武秋成询问笔录》(公安)等证据证实。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你未进行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武秋成行政处罚如下:1.限于素香、武秋成、周喜林三人于2025年5月10日前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树木共计4株(盗伐株数)×3(倍数)=12株,其中武秋成补种树木4株;2.处以罚款共计663元(林木价值)×8(倍数)=5304元,其中武秋成处以罚款1768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罚款缴纳信息以《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后附)内容为准。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缴款码:21010125000036450195,填制日期:2025年2月17日,执收单位编码:550007,执收单位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缴款人全称:武秋成,收款人全称:沈阳市财政局,金额(大写):壹仟柒佰陆拾捌元整,小写:¥1,768.00,项目识别码:00000000,项目编码:0501340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罚没收入,单位:元,数量:1,标准:1768,金额:1,768.00。查验网址:http://218.60.151.85:18002/billcheck/html。有效期:15天,至2025年03月04日前有效。现支持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储蓄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盛京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沈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银行、葫芦岛银行、广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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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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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宇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了云南福盛恒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玉仲立字第9号),因用其他方法不能向你方送达《玉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通知书》《玉溪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即2025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决。 玉溪仲裁委员会 (2025)浙1081民催7号 申请人重庆信合印刷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964886、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宁波市新豪来物资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1252号 朱千琴、朱千晓: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意法轻纺城上乙辅料商行与被告朱千琴、朱千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1762号 叶雷: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志明与被告叶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琳:本院受理盘锦兴隆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与张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常晓萍、张秋良: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银通支行与常晓萍、张秋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王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功文与被执行人夏跃忠、王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功文向本院申请拍卖王霞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新城路728号清水苑8幢603(不动产证号: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3125921号)房产,因你们下落不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询价报告、告知询价结果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张佳琦:本院受理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安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董栗、王慧丽、内蒙古健元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巴林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内蒙古健元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鸿德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阿鲁召景区建设有限公司、董栗、王慧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的情况下,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内0422民初4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其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2025)浙03破10号 本院根据温州富嘉包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2月10日裁定受理文成县云来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4日指定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云来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27日前,向云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67号保利天际云帆商务中心A幢1801室,联系人:金瓯13325989157戴迎春1535587196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云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云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第一审判庭(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云来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领款告知书 相光美、孙一帆: 王凯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内容,于2025年1月21日将赔偿金人民币24263元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处领取上述提存款。 《提存公证规则》规定: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738-8224551 湖南省娄底市湘中公证处 2025年2月18日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决字〔2025〕第(3)号 当事人:武秋成,性别:男,年龄:58岁,联系电话:13166696292,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370829196611154972,工作单位:无,住(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腰荒地村。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2日对于素香、周喜林、武秋成盗伐林木案立案调查。经查,你于2022年12月21日,未申请采伐许可证且未经过树地主人同意,擅自同周喜林和于素香砍伐蒲东街道吴家屯村1林班3.2小班4株杨树,蓄积量1.6845立方米。以上事实有《于素香询问笔录》、《周喜林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关于蒲东街道吴家屯村盗伐林木地块情况说明》、《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吴家屯村砍伐林木案技术鉴定意见书》、《于素香询问笔录》(公安)、《周喜林询问笔录》(公安)、《武秋成询问笔录》(公安)等证据证实。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你未进行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武秋成行政处罚如下:1.限于素香、武秋成、周喜林三人于2025年5月10日前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树木共计4株(盗伐株数)×3(倍数)=12株,其中武秋成补种树木4株;2.处以罚款共计663元(林木价值)×8(倍数)=5304元,其中武秋成处以罚款1768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罚款缴纳信息以《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后附)内容为准。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缴款码:21010125000036450195,填制日期:2025年2月17日,执收单位编码:550007,执收单位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缴款人全称:武秋成,收款人全称:沈阳市财政局,金额(大写):壹仟柒佰陆拾捌元整,小写:¥1,768.00,项目识别码:00000000,项目编码:0501340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罚没收入,单位:元,数量:1,标准:1768,金额:1,768.00。查验网址:http://218.60.151.85:18002/billcheck/html。有效期:15天,至2025年03月04日前有效。现支持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储蓄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盛京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沈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银行、葫芦岛银行、广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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