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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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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邵阳县河伯乡双合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52332068558X6)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蒋钰15115904973 注销公告:因学校由民办转为公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白天鹅京溪实验小学(办学许可证证号:穗教民B44011151313330号;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麒麟岗麒麟路2号(白天鹅花园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拟注销,并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向本校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0-87210808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辰源英达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1009768957)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孙雷,清算组负责人:孙雷,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解散公示信息:北京昌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614839,成立日期:2015年02月25日,解散事由: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告 蚌埠承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MXK5Y52):针对你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烘干)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一案,我局于2024年8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蚌环(淮)罚〔2024〕2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罚款陆万陆千捌佰圆整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向你公司发出《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皖蚌环(淮)催〔2025〕2号),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该处罚决定。 因你公司已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且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我局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你公司如仍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将依法申请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联系人:潘凤柱、刘泓远、于庆南,电话:0552-7189020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5229号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3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交通部门接受处理,现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以公告:1、高安市星泽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60983MA38DQDUX2,违法行为:赣CBM698于2024年03月01日11时02分在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5471,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2、刘斌,身份证号:522321197504073734,违法行为:贵EJZ519于2024年09月01日07时35分在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4515,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3、李梅,身份证号:320325197802100485,违法行为:苏CJG018于2024年08月22日02时41分在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4374,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4、狮桥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10000094404152F,违法行为:沪FD5579于2024年08月20日08时59分在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4319,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委(电话号码:023-87669038)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对侍家雪拟作出吊销 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的告知公告 侍家雪:男,身份证号码:321323198408213919,户籍地: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三庄乡杨圩村七组20号。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你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对你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行政处罚前告知: 2024年7月14日7时许,你酒后驾驶货运性质的苏AU6139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江横线055号路灯杆路段时,与沿江横线由东向北右转行驶至此的场内苏A12790的叉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被查获。经抽取你血样检测,你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41.3mg/100ml血。你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查获经过等证据证实。你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伍仟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你享有听证的权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如果你提出陈述申辨意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如果你提出听证申请,应当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尹警官,电话:025-84951994;孙警官,电话:025-86100654。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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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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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邵阳县河伯乡双合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52332068558X6)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蒋钰15115904973 注销公告:因学校由民办转为公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白天鹅京溪实验小学(办学许可证证号:穗教民B44011151313330号;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麒麟岗麒麟路2号(白天鹅花园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拟注销,并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向本校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0-87210808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辰源英达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1009768957)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孙雷,清算组负责人:孙雷,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解散公示信息:北京昌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614839,成立日期:2015年02月25日,解散事由: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告 蚌埠承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MXK5Y52):针对你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烘干)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一案,我局于2024年8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蚌环(淮)罚〔2024〕2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罚款陆万陆千捌佰圆整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向你公司发出《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皖蚌环(淮)催〔2025〕2号),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该处罚决定。 因你公司已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且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我局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你公司如仍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将依法申请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联系人:潘凤柱、刘泓远、于庆南,电话:0552-7189020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5229号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3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交通部门接受处理,现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以公告:1、高安市星泽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60983MA38DQDUX2,违法行为:赣CBM698于2024年03月01日11时02分在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5471,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2、刘斌,身份证号:522321197504073734,违法行为:贵EJZ519于2024年09月01日07时35分在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4515,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3、李梅,身份证号:320325197802100485,违法行为:苏CJG018于2024年08月22日02时41分在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4374,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4、狮桥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10000094404152F,违法行为:沪FD5579于2024年08月20日08时59分在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金额: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1014319,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委(电话号码:023-87669038)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对侍家雪拟作出吊销 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的告知公告 侍家雪:男,身份证号码:321323198408213919,户籍地: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三庄乡杨圩村七组20号。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你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对你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行政处罚前告知: 2024年7月14日7时许,你酒后驾驶货运性质的苏AU6139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江横线055号路灯杆路段时,与沿江横线由东向北右转行驶至此的场内苏A12790的叉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被查获。经抽取你血样检测,你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41.3mg/100ml血。你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查获经过等证据证实。你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伍仟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你享有听证的权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如果你提出陈述申辨意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如果你提出听证申请,应当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尹警官,电话:025-84951994;孙警官,电话:025-86100654。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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