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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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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江西中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薛椋燕与被告你、常州青涟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和智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红雨、刘宝:本院受理邹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市德茂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支塘镇任阳诚信无纺配件加工厂、陈立新:原告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杨玉萍:原告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苏州汨湘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上海信赫模具配件有限公司、汩湘精密模具(上海)有限公司、柳春与你融资租赁合同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巴城镇中源服饰经营部: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察理字〔2024〕第059002号)要求,支付程青青等10名劳动者工资报酬225861元,并加付赔偿金112930.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迈阿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察理字〔2024〕第016001号)要求,支付劳动者文新生劳动报酬30000元,并加付赔偿金1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本委受理朱洋洋诉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轮劳人仲字(2024)2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本委定于2025年3月10日10时30分在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浙0382民初771号 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陆川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六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0380号 何顺芳:本院审理阮信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0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98号 叶笑燕、欣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欣业建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利义、叶朋余、叶笑燕、欣业控股有限公司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浩、李金玉:本院受理秦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军亮、王利娟:本院受理原告李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孔维良、天津天地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季从明诉你、你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1052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高新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2月23日10时至2025年2月24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务人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月16日决定对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1月16日指定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担任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10日前向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地址:五莲县解放路172号麒麟广场3号楼3号商铺一楼办公室;联系人:盛飞,联系电话:13863306216;刘加玺,联系电话:18263356056)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五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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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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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江西中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薛椋燕与被告你、常州青涟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和智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红雨、刘宝:本院受理邹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市德茂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支塘镇任阳诚信无纺配件加工厂、陈立新:原告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杨玉萍:原告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苏州汨湘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上海信赫模具配件有限公司、汩湘精密模具(上海)有限公司、柳春与你融资租赁合同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巴城镇中源服饰经营部: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察理字〔2024〕第059002号)要求,支付程青青等10名劳动者工资报酬225861元,并加付赔偿金112930.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迈阿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该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察理字〔2024〕第016001号)要求,支付劳动者文新生劳动报酬30000元,并加付赔偿金1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本委受理朱洋洋诉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轮劳人仲字(2024)2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本委定于2025年3月10日10时30分在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浙0382民初771号 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陆川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六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0380号 何顺芳:本院审理阮信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0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98号 叶笑燕、欣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欣业建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利义、叶朋余、叶笑燕、欣业控股有限公司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浩、李金玉:本院受理秦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军亮、王利娟:本院受理原告李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孔维良、天津天地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季从明诉你、你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1052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高新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2月23日10时至2025年2月24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务人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月16日决定对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1月16日指定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担任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10日前向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地址:五莲县解放路172号麒麟广场3号楼3号商铺一楼办公室;联系人:盛飞,联系电话:13863306216;刘加玺,联系电话:18263356056)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五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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