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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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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成龙:本院受理努尔麦麦提·居麦、奥布力喀斯木·奥布力哈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本院受理的原告郝培宣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法治日报1-4中缝版的原告为营口均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告中,被告雷士芹应为雷士芹、王贺,特此更正。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李庆国: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陶亮亮、梁泉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626民初2228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张民:本院受理原告六安金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民与第三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502民初42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三十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刘会兵:本院受理原告魏勇诉你、李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3月4日下午15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英:本院受理原告胡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3月4日下午16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胥清民:本院受理原告郭显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3月6日下午15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郭良金:本院受理原告卫辉市孙杏村镇史洼村村委会诉被告郭良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781民初38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中通建设(镇江)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路平与你方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和劳人仲字[2025]第2号),申请人要求与你方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5年2月25日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辽0902民初2681号 张琳:原告盘锦兴隆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4)粤1971破11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月16日裁定受理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核实的资产负债情况,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条件,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院于2025年1月15日裁定宣告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王鸾翔律师于2024年6月30日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1101202310651443,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鸾翔
领取提存款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11月20日将补偿款提存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该提存款用于向以下被征收人支付广州市白云区兵房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详情如下:
  1、陈国超:兵房街143号310房,¥288372.32元
  2、钟玉营:兵房街195号303房,¥239552.56元
  3、苏伯图:兵房街165号301房,¥284266.40元
  4、黄维开:兵房街165号307房、308房,¥475846.12元
  5、冯坚能:兵房街207号109房,¥223921.84元
  请上述被征收人在领取提存款的法定时间内前来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领取上述提存款。若上述提存款从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无人领取,将被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1303室,电话:020-81236264)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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