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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发布
降低火灾隐患提升车辆安全性能

( 2025-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据悉,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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