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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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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南海之滨,湾区东畔,这里风光秀美,历史人文底蕴深厚。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就坐落在这方热土,是全市司法管辖面积最大、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近年来,龙岗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法院+N”的方式融入基层治理,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 法院+商会:探索民营经济纠纷最优解 龙岗是深圳工业大区,伴随着经济发展,各类纠纷亦显复杂多样。民营经济纠纷“法院+商会”化解模式应运而生。 在一起群体性劳动纠纷中,某企业计划整体搬迁生产线,但有50多名员工拒绝随厂搬迁,要求就地安置并给予巨额经济补偿。劳资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员工们聚集在厂区门口,试图阻挠搬迁。龙岗法院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由坪地法庭集中审理。2022年10月,龙岗法院与坪地街道商会签署《关于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全市首个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得知上述情况后,龙岗法院立即要求坪地法庭指导街道商会协调解决。 “这起劳动争议涉及人员众多,我立即指导商会调解员向企业了解搬迁原因、员工人数和岗位、工龄等情况,然后指导调解员进行背靠背调解,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商谈。”坪地法庭法官罗晓芳说。就这样,法官与调解员在两个调解室间穿梭,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第一时间予以司法确认。 目前,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协同推进,在11个街道均成立了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将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向深入,又分别与区生态环境产业协会、电子行业联合会、物流商会、交通运输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调解指导中心,“法院+商会(协会)”解纷效能日益凸显。 法院+住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2024年8月初,某物业公司起诉一批业主,理由是他们拒交物业服务费。我接手了这起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张淑琼说。这是去年9月龙岗法院与区住建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时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之一。 “我分别与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一边指出物业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他们整改,一边向业主们解释物业管理的难处和成本,希望大家理解并交纳管理费,共促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张淑琼说。经调解,物业公司承诺清理卫生死角,更换路灯,加强巡逻。业主们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感到满意,纷纷结清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祥和。 2024年1月至12月8日,龙岗法院共受理物业相关纠纷案件1800余件,调解成功1100余件,调解成功率由2023年的38%提高到60%以上。 法院+交警:道交纠纷治理高效便民 “2023年10月的一天,庭领导安排我和人民调解员配合龙岗交警大队调处一起发生在多年前的道交事故赔偿纠纷。这次经历成为我法官生涯中的重要一笔。”提起此事,龙岗法院园山法庭法官曹玲记忆犹新。 2007年,司机张某驾车与一名行人相撞致其死亡。交警认定两人各负同责。行人身上没有可证明身份的物品,十多年过去,交警部门终于找到受害人父母,希望尽快解决这桩“悬案”。但事隔久远,按照当年和现行标准赔偿,金额相差近百万元。受害人家属坚持现行标准,司机坚决反对。交警部门向专门负责审理道交事故纠纷的园山法庭寻求专业支援。“我们把多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解释清楚,将法理情有机融合,把利弊得失分析透彻,一个多月后终于促成双方和解。”曹玲欣慰地说,这是园山法庭在交警处理阶段就介入指导调解成功的首例。 2024年1月,龙岗法院与龙岗交警大队签署道交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全市首个法院指导交警调解的工作平台。该平台联络法官为交警部门提供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对于疑难复杂纠纷,法官与警员、人民调解员、保险消费者协会特邀调解员协同处理,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能。 法院+社区:“无讼社区”创建蔚然可观 “某小区这起纠纷始于2009年,开发商把4000余平方米的公共用房售与他人或作他用。小区业主、业委会与开发商纠纷不断。”法官李怡说。该小区位于吉华街道中海怡翠社区,2021年,龙岗法院联合该街道在这里开始创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这个任务主要落在了龙岗法院驻吉华工作站法官李怡肩上。李怡说,10多年来,该小区各方当事人以各种方式维权,社区和街道虽多次组织调解,但纠纷一直未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相互诉讼,案件多达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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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把工作具体到每个步骤、每个小目标。法官联手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为当事各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他们深入磋商,最终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李怡说。 这样的事例在6个驻街道工作站和龙岗区各社区并不罕见。龙岗区共下辖111个社区。2023年3月,龙岗法院与平湖街道签订创建“无讼社区”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12个“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室揭牌,开启了全区“无讼社区”创建全覆盖工作。如今,全覆盖已圆满完成。 “‘法院+N’就像一张细密的网,已经融入我院司法辖区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我们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多元解纷机制作为推进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助力两区法治社会建设。”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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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法院+N”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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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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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南海之滨,湾区东畔,这里风光秀美,历史人文底蕴深厚。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就坐落在这方热土,是全市司法管辖面积最大、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近年来,龙岗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法院+N”的方式融入基层治理,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 法院+商会:探索民营经济纠纷最优解 龙岗是深圳工业大区,伴随着经济发展,各类纠纷亦显复杂多样。民营经济纠纷“法院+商会”化解模式应运而生。 在一起群体性劳动纠纷中,某企业计划整体搬迁生产线,但有50多名员工拒绝随厂搬迁,要求就地安置并给予巨额经济补偿。劳资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员工们聚集在厂区门口,试图阻挠搬迁。龙岗法院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由坪地法庭集中审理。2022年10月,龙岗法院与坪地街道商会签署《关于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全市首个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得知上述情况后,龙岗法院立即要求坪地法庭指导街道商会协调解决。 “这起劳动争议涉及人员众多,我立即指导商会调解员向企业了解搬迁原因、员工人数和岗位、工龄等情况,然后指导调解员进行背靠背调解,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商谈。”坪地法庭法官罗晓芳说。就这样,法官与调解员在两个调解室间穿梭,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第一时间予以司法确认。 目前,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协同推进,在11个街道均成立了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将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向深入,又分别与区生态环境产业协会、电子行业联合会、物流商会、交通运输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调解指导中心,“法院+商会(协会)”解纷效能日益凸显。 法院+住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2024年8月初,某物业公司起诉一批业主,理由是他们拒交物业服务费。我接手了这起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张淑琼说。这是去年9月龙岗法院与区住建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时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之一。 “我分别与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一边指出物业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他们整改,一边向业主们解释物业管理的难处和成本,希望大家理解并交纳管理费,共促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张淑琼说。经调解,物业公司承诺清理卫生死角,更换路灯,加强巡逻。业主们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感到满意,纷纷结清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祥和。 2024年1月至12月8日,龙岗法院共受理物业相关纠纷案件1800余件,调解成功1100余件,调解成功率由2023年的38%提高到60%以上。 法院+交警:道交纠纷治理高效便民 “2023年10月的一天,庭领导安排我和人民调解员配合龙岗交警大队调处一起发生在多年前的道交事故赔偿纠纷。这次经历成为我法官生涯中的重要一笔。”提起此事,龙岗法院园山法庭法官曹玲记忆犹新。 2007年,司机张某驾车与一名行人相撞致其死亡。交警认定两人各负同责。行人身上没有可证明身份的物品,十多年过去,交警部门终于找到受害人父母,希望尽快解决这桩“悬案”。但事隔久远,按照当年和现行标准赔偿,金额相差近百万元。受害人家属坚持现行标准,司机坚决反对。交警部门向专门负责审理道交事故纠纷的园山法庭寻求专业支援。“我们把多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解释清楚,将法理情有机融合,把利弊得失分析透彻,一个多月后终于促成双方和解。”曹玲欣慰地说,这是园山法庭在交警处理阶段就介入指导调解成功的首例。 2024年1月,龙岗法院与龙岗交警大队签署道交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全市首个法院指导交警调解的工作平台。该平台联络法官为交警部门提供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对于疑难复杂纠纷,法官与警员、人民调解员、保险消费者协会特邀调解员协同处理,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能。 法院+社区:“无讼社区”创建蔚然可观 “某小区这起纠纷始于2009年,开发商把4000余平方米的公共用房售与他人或作他用。小区业主、业委会与开发商纠纷不断。”法官李怡说。该小区位于吉华街道中海怡翠社区,2021年,龙岗法院联合该街道在这里开始创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这个任务主要落在了龙岗法院驻吉华工作站法官李怡肩上。李怡说,10多年来,该小区各方当事人以各种方式维权,社区和街道虽多次组织调解,但纠纷一直未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相互诉讼,案件多达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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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把工作具体到每个步骤、每个小目标。法官联手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为当事各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他们深入磋商,最终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李怡说。 这样的事例在6个驻街道工作站和龙岗区各社区并不罕见。龙岗区共下辖111个社区。2023年3月,龙岗法院与平湖街道签订创建“无讼社区”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12个“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室揭牌,开启了全区“无讼社区”创建全覆盖工作。如今,全覆盖已圆满完成。 “‘法院+N’就像一张细密的网,已经融入我院司法辖区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我们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多元解纷机制作为推进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助力两区法治社会建设。”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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