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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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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兰州广林印刷厂:本委已受理段维海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搜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广大聚优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许先红、陈玉霞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499号、【2024】50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鸿泽基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颜仁轩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新兰鑫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蔺全明诉你单位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14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浙0382民初15670号 李国飞:本院受理原告博时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与重庆新阳光电器有限公司、贾廷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5947号 徐燕新:本院受理原告林宣川、高月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加旭: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周清山、冯云霞、保康八方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626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周清山、冯云霞: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周加旭、保康八方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夫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626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张金柱:本院受理原告张保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621民初67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张园:本院受理王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1283民初6582号 唐新泉:本院受理原告吴国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658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网上立案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8435号 陈进:本院受理的原告宋玉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84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杨丽:本院受理吴凌越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9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刑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于玲琴:原告周建梅与鲍聪、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徐斌、金华越江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淑群、胡淑湘:原告宣小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57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邬夏燕、邬国栋、邬开模、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张亚与被执行人邬开模、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亚提出追加邬夏燕、邬国栋为(2023)皖0304执950号一案被执行人。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304执异90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许志平:原告阜新市细河区东升速冻食品烧烤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1163号 李法茂、段万翠、李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车辆等)、议价告知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江苏恒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江苏朗月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2月25日组成仲裁庭,请你单位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3月9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黄昌:本委已经受理您与海口龙华样样祥城市配送中心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29号),并定于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鑫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钱妙玲、张淘金与您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21、720号),并定于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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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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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兰州广林印刷厂:本委已受理段维海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搜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广大聚优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许先红、陈玉霞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499号、【2024】50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鸿泽基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颜仁轩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新兰鑫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蔺全明诉你单位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14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浙0382民初15670号 李国飞:本院受理原告博时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与重庆新阳光电器有限公司、贾廷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5947号 徐燕新:本院受理原告林宣川、高月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加旭: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周清山、冯云霞、保康八方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626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周清山、冯云霞: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周加旭、保康八方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夫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626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张金柱:本院受理原告张保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621民初67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张园:本院受理王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1283民初6582号 唐新泉:本院受理原告吴国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658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网上立案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8435号 陈进:本院受理的原告宋玉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84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杨丽:本院受理吴凌越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9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刑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于玲琴:原告周建梅与鲍聪、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徐斌、金华越江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淑群、胡淑湘:原告宣小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57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邬夏燕、邬国栋、邬开模、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张亚与被执行人邬开模、黄山天旺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亚提出追加邬夏燕、邬国栋为(2023)皖0304执950号一案被执行人。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304执异90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许志平:原告阜新市细河区东升速冻食品烧烤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1163号 李法茂、段万翠、李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车辆等)、议价告知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江苏恒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江苏朗月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2月25日组成仲裁庭,请你单位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3月9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黄昌:本委已经受理您与海口龙华样样祥城市配送中心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29号),并定于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鑫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钱妙玲、张淘金与您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21、720号),并定于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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