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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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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龚彦晨
“对方没钱你们就不管了吗?”“为什么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执行?” 如何解决当事人与法院在执行环节的“两难”?202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新的执行模式,探寻破解之法。 当前,新疆各地法院普遍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打破传统“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由团队分段集约完成执行各阶段工作任务。2024年1月,焉耆县法院在此基础上增设执行服务中心、执行督促中心和执行恢复中心,让每一起执行案件“步步可见”。 据介绍,焉耆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筹管理和协调执行各项工作;执行服务中心提供立案、信息查询、领取案款等服务;执行督促中心负责对符合督促条件的案件做执前督促及和解履行工作;执行恢复中心审查、核实申请恢复执行案件的财产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恢复并跟进执行。 焉耆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哈希巴托介绍说,案件到达执行服务中心后,实行立案前“双20”流转机制,对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先移送至诉讼服务中心原调解员处,作首次督促执行,20天后若未自动履行,案件会流转回来进入执行督促环节继续作执前督促,限期同样为20天。 执前督促程序将矛盾纠纷从“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能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快速兑现,也可以让被执行人因及时主动履行义务而避免陷入“被失信”境地。 2024年4月,马某和依某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木某诉至焉耆县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对房屋租赁所产生的损失费及鉴定费各承担50%,木某应向马某、依某赔偿19万余元。履行期届满,木某未履行义务,马某、依某向焉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服务中心后,经评估,符合执前督促程序受理条件,法官征得马某二人同意后展开执前督促工作。 最初,木某对履行义务颇为抵触,法官耐心释明法条,告知他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将产生不利后果。木某动摇了,因为他名下有两家公司。为避免因案件影响公司信誉,木某提出宽限几天筹集资金,承诺一周内履行给付义务。5天后,木某将执行案款交到法院。 “截至目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9.9%。”哈希巴托说,执前督促让部分案件在执行前履行完毕,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2024年,焉耆县法院执行督促中心共接收移送案件560余件,涉案标的额2500余万元,经执行前督促履行完毕160余件,到位金额420余万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57件,经督促已履行到位58万余元。 首次执行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案件便进入终本程序。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难就难在不好恢复。 “法官太忙了,以前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法官又在忙着办新案件,案件恢复遥遥无期。”近日,在焉耆县法院执行恢复中心等待立案的当事人丁某告诉记者。 当天,丁某申请恢复执行一起与被执行人郭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工作人员根据他提供的财产线索前往财产所在地核实,确认无疑后当天就予以恢复立案。目前,法官已冻结郭某的账户,待异议期满后,便可划拨案款。 “过去谁终本的案件就由谁负责到底,但法院不断接收新案件,旧案的确难以及时恢复。”焉耆县法院执行局恢复执行团队负责人马晓明说,法官腾不出手,当事人的需求得不到回应,双方矛盾由此而来。 为打破僵局,执行恢复中心将恢复执行的案件交由新团队继续执行,团队对发现有财产的案件及时采取查、冻、扣措施,被控制的财产通过评估、拍卖变现或以物抵债的方式,提高执行到位率。 执行恢复团队由4人组成,团队虽小,但工作效率较高。自2024年1月执行恢复中心成立以来,共执结案件270余件,均为终本案件。 执行服务中心、执行督促中心和执行恢复中心的设立,让执行资源进一步优化,执行效率大幅提升。2024年,焉耆县法院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700余件,执结1500余件,执结率88.86%,平均结案用时同比缩短18.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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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焉耆法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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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三个中心”让案件步步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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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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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龚彦晨
“对方没钱你们就不管了吗?”“为什么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执行?” 如何解决当事人与法院在执行环节的“两难”?202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新的执行模式,探寻破解之法。 当前,新疆各地法院普遍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打破传统“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由团队分段集约完成执行各阶段工作任务。2024年1月,焉耆县法院在此基础上增设执行服务中心、执行督促中心和执行恢复中心,让每一起执行案件“步步可见”。 据介绍,焉耆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筹管理和协调执行各项工作;执行服务中心提供立案、信息查询、领取案款等服务;执行督促中心负责对符合督促条件的案件做执前督促及和解履行工作;执行恢复中心审查、核实申请恢复执行案件的财产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恢复并跟进执行。 焉耆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哈希巴托介绍说,案件到达执行服务中心后,实行立案前“双20”流转机制,对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先移送至诉讼服务中心原调解员处,作首次督促执行,20天后若未自动履行,案件会流转回来进入执行督促环节继续作执前督促,限期同样为20天。 执前督促程序将矛盾纠纷从“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能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快速兑现,也可以让被执行人因及时主动履行义务而避免陷入“被失信”境地。 2024年4月,马某和依某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木某诉至焉耆县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对房屋租赁所产生的损失费及鉴定费各承担50%,木某应向马某、依某赔偿19万余元。履行期届满,木某未履行义务,马某、依某向焉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服务中心后,经评估,符合执前督促程序受理条件,法官征得马某二人同意后展开执前督促工作。 最初,木某对履行义务颇为抵触,法官耐心释明法条,告知他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将产生不利后果。木某动摇了,因为他名下有两家公司。为避免因案件影响公司信誉,木某提出宽限几天筹集资金,承诺一周内履行给付义务。5天后,木某将执行案款交到法院。 “截至目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9.9%。”哈希巴托说,执前督促让部分案件在执行前履行完毕,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2024年,焉耆县法院执行督促中心共接收移送案件560余件,涉案标的额2500余万元,经执行前督促履行完毕160余件,到位金额420余万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57件,经督促已履行到位58万余元。 首次执行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案件便进入终本程序。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难就难在不好恢复。 “法官太忙了,以前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法官又在忙着办新案件,案件恢复遥遥无期。”近日,在焉耆县法院执行恢复中心等待立案的当事人丁某告诉记者。 当天,丁某申请恢复执行一起与被执行人郭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工作人员根据他提供的财产线索前往财产所在地核实,确认无疑后当天就予以恢复立案。目前,法官已冻结郭某的账户,待异议期满后,便可划拨案款。 “过去谁终本的案件就由谁负责到底,但法院不断接收新案件,旧案的确难以及时恢复。”焉耆县法院执行局恢复执行团队负责人马晓明说,法官腾不出手,当事人的需求得不到回应,双方矛盾由此而来。 为打破僵局,执行恢复中心将恢复执行的案件交由新团队继续执行,团队对发现有财产的案件及时采取查、冻、扣措施,被控制的财产通过评估、拍卖变现或以物抵债的方式,提高执行到位率。 执行恢复团队由4人组成,团队虽小,但工作效率较高。自2024年1月执行恢复中心成立以来,共执结案件270余件,均为终本案件。 执行服务中心、执行督促中心和执行恢复中心的设立,让执行资源进一步优化,执行效率大幅提升。2024年,焉耆县法院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700余件,执结1500余件,执结率88.86%,平均结案用时同比缩短18.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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