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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黄宗跃

  炮制假新闻、有偿删帖、以“舆情服务协议”为名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当下,各类网络平台为舆论监督提供了丰富的渠道。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嗅到“商机”,以造谣或收集发布企业负面信息为要挟,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此类案件高发多发,不仅扰乱网络公共秩序,也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起,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将“打假治敲”与“检察护企”相结合,依法严惩造谣抹黑敲诈敛财相关犯罪,并深挖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促进综合治理。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159件423人。
  从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来看,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类案件越来越呈现犯罪手段隐蔽性、非接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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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方式专业性、组织性等特点。例如,在宋某敲诈勒索案中,宋某作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其明知发布的“药企黑幕”信息具有虚假性,仍持续发帖炒作,迫使企业支付“公关费用”才予以删帖。为了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检察机关从有无实施胁迫行为、交易的异常性、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准确区分舆论监督与借舆论监督为名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了宋某的法律责任,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不仅需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从严打击相关犯罪,也需要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协作,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让企业安心经营、用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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