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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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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公益司法保护新形态
· 通报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
· 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才能行稳致远
· 西北政法大学首设博士后工作室及博士创新实践基地
· 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隆重举行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法治力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习近平会见岑浩辉
· 全面加强部队建设 提高履行防务能力
为继续开创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实践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 习近平会见澳门特别行政区新任行政、立法、司法机构负责人
· 河南新野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才能行稳致远

( 2024-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徐强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
  纵观近年来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平台主播偷逃税案件,无论是明星网红还是带货主播,涉税信息无疑是查处违法事实、界定处罚标准的重要依据,涉税信息共享的不充分也给了不法分子偷逃税款可乘之机。互联网平台企业掌握海量数据,链接海量主体,在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也存在隐匿收入、虚开发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平台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与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平台经济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始终走在法治的轨道上,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规定》的出台,是落实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治税的有力彰显,将助力解决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涉税问题,坚决制止“流量向恶”和“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其实,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并非新兴事物,在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就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规定》将与电子商务法有效衔接,构建更严密的法治网络,更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
  以法治之力护航平台经济行稳致远,还需要凝聚起各方合力。一方面,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管理督促义务,履行好告知纳税和代扣代缴义务,并按照《规定》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从源头防范偷逃税,促进政府监管和平台自治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共治、部门协同,完善多元化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数据治理规则,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
  规范发展才是长远之道。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建议,要以涉税信息报送为着力点,加大统筹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更大力度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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