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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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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顺谦: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5877号 裕熙文化传媒(浙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橙幸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裕熙文化传媒(浙江)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2月21日10点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6819号 锦慧鑫宇(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涛诉被告锦慧鑫宇(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2月24日8点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5317号 林竹兢、林华刚:本院受理原告俞赛赛诉被告林竹兢、林华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2月24日9点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柯燕平(330323197303300828)、林玉宇(330324197004154038):本院审理原告杜博涛诉被告柯燕平、林玉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8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徐寿权:本院受理原告陈勇诉被告徐寿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69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徐寿权、王申、姚德元:本院受理原告何春虎诉被告徐寿权、王申、姚德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73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76号 申请人台州市黄岩星诺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40200051 31183940、金额为2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煜周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8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文书公告送达
曹天波(身份证号码340822197109093311)。本机关于2024年5月23日向你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侯)应急罚〔2023〕67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已生效。因你未缴纳罚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催缴(催告):请你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联系本机关领取《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并将罚款人民币96988元、加处罚款人民币96988元,合计人民币193976元缴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代解缴科目。
  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E辅楼7-8层,联系电话:0591-22061997。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书公告送达
曹坤桃(身份证号码340822196906203320)。本机关于2024年5月23 日向你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侯)应急罚〔2023〕66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已生效。因你未缴纳罚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催缴(催告):请你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联系本机关领取《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并将罚款人民币9698.8元、加处罚款人民币9698.8元,合计人民币19397.6元缴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代解缴科目。
  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E辅楼7-8层,联系电话:0591-22061997。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书公告送达
秦皇岛山水鸿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92MA08PM1K09)。本机关于2024年5月23日向你司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侯)应急罚〔2023〕65号】,你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已生效。因你司未缴纳罚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司催缴(催告):请你司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联系本机关领取《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并将罚款300000元、加处罚款300000元,合计600000元缴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代解缴科目。
  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司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E辅楼7-8层,联系电话:0591-22061997。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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