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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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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近日,在河南省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时,当事人写下的一句话“踏进调解室,走出和谐路”吸引了辉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浩鹏的注意。 调解工作的成绩直观地体现在数据上:今年1月至10月,辉县市人民法院新收民事案件836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723件,同比下降7.96%,首次呈现下降态势。 法院新收民事案件的下降,得益于辉县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运行“三三四”模式: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互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访调、警调、诉调、检调“四元驱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一件解决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让群众解纷更便捷、更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省事、更省心,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自然会减少,有利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李浩鹏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解纷平台整合资源 一起因老年人婚恋引发的纠纷,引起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的关注。 “老伴老伴,老来相伴。”经人介绍,男子老王与女子李某认识,在一年多的相处中,老王给了李某不少零花钱。因性格不合,两人决定分手,老王要求李某归还之前所给的零花钱,但李某认为这些钱是老王自愿给予的。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子女也参与到纠纷中来,经当地乡级矛调中心多次调解无效后,老王决定到位于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的辉县市法院立案窗口提起民事诉讼。 “山楂红婚姻调解工作室是妇联入驻设立的,调解不收费,效果好,建议您去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来立案也不迟。”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老王到山楂红婚姻调解工作室反映了诉求。调解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耐心地与双方进行沟通。 “虽然给零花钱是自愿行为,但你们双方有着短暂共同生活的事实,你们要相互理解,建议女方适当返还男方部分款项。”调解员用心用情的劝解进一步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李某最终同意返还老王一部分款项,并当场履行。 “婚恋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能够防范婚恋家庭纠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主任宁光飞说。 “为推动‘三三四’大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市委政法委依托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高标准建设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作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吸纳各方力量,采用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调处便捷高效。”辉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志枫介绍说。 目前,辉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公检法司、妇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派专人入驻,成立“六尺巷”调解工作室、警调对接工作室、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室、涉农纠纷领域纠纷调解室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现有专兼职调解员20余名,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实行‘召集人’制度,采取‘市直业务骨干+专职调解员+工作专班’模式联合调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宁光飞说。 激活基层解纷网络 “与2022年相比,2023年法院诉讼类案件增长近6000余件……”今年年初,看到辉县市法院的一份报告,辉县市委主要领导认为,诉讼案件的变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风向标”“晴雨表”,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就能筑牢社会治理的根基,解决法院遇到的人案矛盾,更能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1月16日,辉县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矛盾纠纷“三三四”大调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从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和市直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效能评价、平安建设、依法治市、普法宣传等目标管理,凝聚各方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会议之后,院党组决定在7个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法庭,解决法庭诉调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市委政法委把全市22个乡镇(街道)诉前民事案件调解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每两周通报一次,从机制上确保诉调对接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飞说。 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8月3日,辉县市委召开全市“三三四”大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 “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最前沿、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我们做实基础、做强基层,努力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的司法功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功能,结一案断一家之事,治‘未病’才能防‘生病’,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刘志飞说,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法院调解平台实行“三进”,即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此同时,综治、司法、派出所、村(社区)等49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调解平台,实现调解资源下沉、纠纷“一站式”调处。 薄壁人民法庭庭长刘东升颇有感触地说:“离婚案件是人民法庭受理较多的案件类型,处理不好易转化为刑事案件,在诉调对接机制下,让案件回溯到发生地进行调解,调解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现案结事了,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 截至目前,辉县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大部分乡镇聘用2至3名专职调解员,除了对乡镇摸排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开展调解工作外,主要接收法院的诉前调解案件。今年以来,已调解成功诉前案件1792件,调解成功率达37.62%。 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有一个女儿,在女儿的探视问题上,如果你们针尖对麦芒,最后受伤的一定是你们的女儿。孩子父亲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作为与孩子一起生活的母亲,应积极配合父亲探视孩子,让孩子享受到父爱。希望你们放下心中的芥蒂,把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使孩子尽可能享受到来自父母的呵护和关爱。”辉县市法院副院长程淑芳的一番话深深打动了这对因探视权引发纠纷的前夫妻。 做优司法调解是辉县市打造的第三道防线。 辉县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做大行政调解第二道防线、做优司法调解第三道防线,逐步建立起灵活多样、规范健全、运行顺畅的诉调对接运行模式。 辉县市法院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既“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 “事有人管、理有人评,管得及时、调得有效,才能最大程度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少,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李浩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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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县“三三四”模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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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收民事案件首次呈现下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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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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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近日,在河南省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时,当事人写下的一句话“踏进调解室,走出和谐路”吸引了辉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浩鹏的注意。 调解工作的成绩直观地体现在数据上:今年1月至10月,辉县市人民法院新收民事案件836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723件,同比下降7.96%,首次呈现下降态势。 法院新收民事案件的下降,得益于辉县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运行“三三四”模式: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互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访调、警调、诉调、检调“四元驱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一件解决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让群众解纷更便捷、更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省事、更省心,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自然会减少,有利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李浩鹏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解纷平台整合资源 一起因老年人婚恋引发的纠纷,引起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的关注。 “老伴老伴,老来相伴。”经人介绍,男子老王与女子李某认识,在一年多的相处中,老王给了李某不少零花钱。因性格不合,两人决定分手,老王要求李某归还之前所给的零花钱,但李某认为这些钱是老王自愿给予的。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子女也参与到纠纷中来,经当地乡级矛调中心多次调解无效后,老王决定到位于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的辉县市法院立案窗口提起民事诉讼。 “山楂红婚姻调解工作室是妇联入驻设立的,调解不收费,效果好,建议您去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来立案也不迟。”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老王到山楂红婚姻调解工作室反映了诉求。调解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耐心地与双方进行沟通。 “虽然给零花钱是自愿行为,但你们双方有着短暂共同生活的事实,你们要相互理解,建议女方适当返还男方部分款项。”调解员用心用情的劝解进一步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李某最终同意返还老王一部分款项,并当场履行。 “婚恋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能够防范婚恋家庭纠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辉县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主任宁光飞说。 “为推动‘三三四’大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市委政法委依托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高标准建设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作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吸纳各方力量,采用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调处便捷高效。”辉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志枫介绍说。 目前,辉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公检法司、妇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派专人入驻,成立“六尺巷”调解工作室、警调对接工作室、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室、涉农纠纷领域纠纷调解室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现有专兼职调解员20余名,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实行‘召集人’制度,采取‘市直业务骨干+专职调解员+工作专班’模式联合调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宁光飞说。 激活基层解纷网络 “与2022年相比,2023年法院诉讼类案件增长近6000余件……”今年年初,看到辉县市法院的一份报告,辉县市委主要领导认为,诉讼案件的变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风向标”“晴雨表”,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就能筑牢社会治理的根基,解决法院遇到的人案矛盾,更能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1月16日,辉县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矛盾纠纷“三三四”大调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从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和市直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效能评价、平安建设、依法治市、普法宣传等目标管理,凝聚各方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会议之后,院党组决定在7个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法庭,解决法庭诉调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市委政法委把全市22个乡镇(街道)诉前民事案件调解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每两周通报一次,从机制上确保诉调对接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飞说。 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8月3日,辉县市委召开全市“三三四”大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 “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最前沿、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我们做实基础、做强基层,努力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的司法功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功能,结一案断一家之事,治‘未病’才能防‘生病’,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刘志飞说,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法院调解平台实行“三进”,即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此同时,综治、司法、派出所、村(社区)等49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调解平台,实现调解资源下沉、纠纷“一站式”调处。 薄壁人民法庭庭长刘东升颇有感触地说:“离婚案件是人民法庭受理较多的案件类型,处理不好易转化为刑事案件,在诉调对接机制下,让案件回溯到发生地进行调解,调解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现案结事了,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 截至目前,辉县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大部分乡镇聘用2至3名专职调解员,除了对乡镇摸排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开展调解工作外,主要接收法院的诉前调解案件。今年以来,已调解成功诉前案件1792件,调解成功率达37.62%。 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有一个女儿,在女儿的探视问题上,如果你们针尖对麦芒,最后受伤的一定是你们的女儿。孩子父亲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作为与孩子一起生活的母亲,应积极配合父亲探视孩子,让孩子享受到父爱。希望你们放下心中的芥蒂,把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使孩子尽可能享受到来自父母的呵护和关爱。”辉县市法院副院长程淑芳的一番话深深打动了这对因探视权引发纠纷的前夫妻。 做优司法调解是辉县市打造的第三道防线。 辉县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做大行政调解第二道防线、做优司法调解第三道防线,逐步建立起灵活多样、规范健全、运行顺畅的诉调对接运行模式。 辉县市法院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既“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 “事有人管、理有人评,管得及时、调得有效,才能最大程度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少,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李浩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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