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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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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魏斌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法律大语言模型的司法应用及其规范》的文章中指出: 法律大语言模型赋能司法,是指面向司法领域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因其在法律语言理解、法律知识问答、法律预测和法律文本生成等领域表现突出,从而支持法律人进行更高效和精准的司法决策,为公众提供智能化的法律咨询服务等过程。与通用大语言模型相比,法律大语言模型具备更强大的法律大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更专注于解决法律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大语言模型已经在法律工作中展现出应用价值。应当说,在当前法律行业的需求推动下,大语言模型展现出了其在司法领域的强大潜力,使得法律大语言模型迅速成为领域大语言模型研发的主流方向之一。然而,大语言模型的兴起也引发了对其能力和适用性的误解。法律大语言模型有所能,亦有所不能。 法律大语言模型无疑是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最前沿技术,它在法律语言理解、法律知识问答、法律预测以及法律文本生成等领域表现出了卓越的能力,标志着法律人工智能研究进入了全新时代。尽管法律大语言模型在司法领域表现出强劲的应用潜力,但其在处理法律逻辑推理、司法证明、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以及司法自由裁量等法律任务时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处理需要法律职业经验和复杂道德判断的疑难案件时。法律大语言模型不具备法律人的直觉和经验,无法像法律人一样灵活地使用法律方法。这些局限不仅体现了技术层面的挑战,更凸显了人工智能在理解法律人的道德、伦理、经验和情感等方面的困境。 法律大语言模型的能力还需要精准的测评,未来需要研究法律大语言模型的科学测评方法,从功能、性能、安全和质量等方面进行测评,推动法律大语言模型的研发、评测和应用的规范化。但无论法律大语言模型发展到何种阶段,它在现有的计算范式下都无法达到“人类理性”的高度。因此,法律大语言模型的司法应用需要在严格的规范之下合理使用,同时避免走入其所不能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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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斌谈法律大语言模型的司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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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严格的规范之下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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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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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魏斌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法律大语言模型的司法应用及其规范》的文章中指出: 法律大语言模型赋能司法,是指面向司法领域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因其在法律语言理解、法律知识问答、法律预测和法律文本生成等领域表现突出,从而支持法律人进行更高效和精准的司法决策,为公众提供智能化的法律咨询服务等过程。与通用大语言模型相比,法律大语言模型具备更强大的法律大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更专注于解决法律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大语言模型已经在法律工作中展现出应用价值。应当说,在当前法律行业的需求推动下,大语言模型展现出了其在司法领域的强大潜力,使得法律大语言模型迅速成为领域大语言模型研发的主流方向之一。然而,大语言模型的兴起也引发了对其能力和适用性的误解。法律大语言模型有所能,亦有所不能。 法律大语言模型无疑是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最前沿技术,它在法律语言理解、法律知识问答、法律预测以及法律文本生成等领域表现出了卓越的能力,标志着法律人工智能研究进入了全新时代。尽管法律大语言模型在司法领域表现出强劲的应用潜力,但其在处理法律逻辑推理、司法证明、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以及司法自由裁量等法律任务时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处理需要法律职业经验和复杂道德判断的疑难案件时。法律大语言模型不具备法律人的直觉和经验,无法像法律人一样灵活地使用法律方法。这些局限不仅体现了技术层面的挑战,更凸显了人工智能在理解法律人的道德、伦理、经验和情感等方面的困境。 法律大语言模型的能力还需要精准的测评,未来需要研究法律大语言模型的科学测评方法,从功能、性能、安全和质量等方面进行测评,推动法律大语言模型的研发、评测和应用的规范化。但无论法律大语言模型发展到何种阶段,它在现有的计算范式下都无法达到“人类理性”的高度。因此,法律大语言模型的司法应用需要在严格的规范之下合理使用,同时避免走入其所不能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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