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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促销不能“念歪了经”

电商促销不能“念歪了经”

( 2024-11-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马树娟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4“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期间,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除了商家先提价后降价、优惠券使用受限、直播间售假等传统问题外,莫名被开通“先用后付”功能成为投诉新热点。
  今年“双11”电商大促的战线非常长,进入10月中旬以来,各大平台就陆续拉开了促销战帷幕。为了吸引消费者,很多平台和商户使出了浑身解数,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就是一些电商平台推出的新举措。所谓“先用后付”,是指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时无需即时支付费用,只需在确认收货后付款即可。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先用后付”的确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提升了网购的便利度,也有助于促进交易和消费。
  不过,从中消协的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情况看,很多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这一功能。还有消费者只是想收藏商品或者先把商品添加到购物车,以便比价和统一结算,结果却变成了直接下单。甚至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以“先用后付”的方式购买过商品,快递就已经送到了小区驿站,真可谓“人在家中坐,货从天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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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先用后付”功能可以“一键开通”甚至默认开通,但想要关闭却要在平台设置的关闭路径“迷宫”中大费一番周折,这更让消费者心生反感。
  这也反映出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各电商平台之间不仅继续在价格战上做文章,还开始在规则设置上“内卷”起来。但无论规则如何求新求变,都不应以牺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我国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应该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更是具体规定,对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要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显然,在开通和关闭“先用后付”功能上,一些电商平台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应只是口号,而应是电商平台运营必须坚守的底线和原则。“先用后付”功能遭消费者集中吐槽一事,再次警醒各大电商平台:电商促销要走对路,不能“念歪了经”,如果为了提升短期交易量而牺牲消费者的长期信任,那么最终只会招来消费者的“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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