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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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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世桥:本院受理黄进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703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梁成坤:本院受理黄进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703民初2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利富棉:本院受理黄进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703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廖国良:本院受理黄进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703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朝山:本院受理黄进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703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梁恒相:本院受理黄进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703民初2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齐忠奎:本院受理李院东与你、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3252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月9日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芊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杨晓霞与你方关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3)烟仲字第54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三亚善悦富侨足底保健店(以下简称善悦店)、陈慧玲(女,身份证号码:511526******194528):本委已受理姚玲等五人诉三亚美朵足疗保健店及善悦店、陈慧玲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善悦店及陈慧玲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善悦店及陈慧玲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乾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皖宣劳人仲案〔2024〕458号案件申请人李仲武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皖宣劳人仲裁〔2024〕458号裁决书。裁决如下:一、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于2023年12月25日解除的事实予以确认。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63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75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44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3300元、住院护理费13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20元、医疗费29696元、鉴定费280元,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陆佰壹拾捌圆整(¥169618元),由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诉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辽宁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埃克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4)第14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5年1月21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福建世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温桂兰申请你单位(呼劳人仲字〔2024〕第1333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3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1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1月23日
通 知
  昆明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9日9时,在昆明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三楼,召开公司股东会,商讨昆明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向张冬平转让其持有的昆明锅炉有限责任公司18.0163%的股权及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等变更事宜,请股东张辉准时参加,如逾期不到会,视为弃权。
昆明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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