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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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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中缝 和硕县澜海旅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志云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146号 杨恒东:本院受理的原告代秀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70号 申请人安平县尚沃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52011989、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中荣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杨康萍:本院受理的(2024)川0623民初4142号严长春与杨康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康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严长春返还借款10000元。二、驳回原告严长春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由原告严长春负担38元、被告杨康萍负担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2186号 裴刚:本院受理原告黄盛利与被告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月8日14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旭:本院受理原告张娜娜与被告彭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4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江红军、缪欣:本院受理原告方翠兄与被告江红军、缪欣民间借贷纠(2024)苏0925民初6238号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辛鹏: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果与你之间的(2024)邯仲案字第0508号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成立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路亚军:本会受理的(2023)邯仲案字第0915号申请人河北盛仑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裁字第091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琳:本委申请人徐占翠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芜仲字第605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多吉、单增措姆、其美才珠、西藏业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康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时来亨通商贸有限公司、索朗旺加: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裕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19-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海南贰零贰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亮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362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4〕第227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通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曹瑜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515号)定于2024年12月25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黎良忠:本委已经受理您与海南阳光椰城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88号),并定于2024年12月26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宁仲裁委员会公告 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广西宁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嘉雅贸易有限公司、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直接向被申请人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送达(2018)南仲裁字664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本会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3层),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宁仲裁委员会 南宁仲裁委员会公告 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嘉雅贸易有限公司、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直接向被申请人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送达(2018)南仲裁字667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本会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3层),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宁仲裁委员会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卓越涂料商行: 本机关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泉洛)应急罚〔202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8月27日日前将罚款缴至我局开具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收款人: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该《罚款催缴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后楼一楼 联系人:李思思 联系电话:0595-22632007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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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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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中缝 和硕县澜海旅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志云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146号 杨恒东:本院受理的原告代秀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70号 申请人安平县尚沃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52011989、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中荣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杨康萍:本院受理的(2024)川0623民初4142号严长春与杨康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康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严长春返还借款10000元。二、驳回原告严长春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由原告严长春负担38元、被告杨康萍负担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2186号 裴刚:本院受理原告黄盛利与被告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月8日14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旭:本院受理原告张娜娜与被告彭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4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江红军、缪欣:本院受理原告方翠兄与被告江红军、缪欣民间借贷纠(2024)苏0925民初6238号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辛鹏: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果与你之间的(2024)邯仲案字第0508号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成立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路亚军:本会受理的(2023)邯仲案字第0915号申请人河北盛仑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裁字第091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琳:本委申请人徐占翠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芜仲字第605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多吉、单增措姆、其美才珠、西藏业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康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时来亨通商贸有限公司、索朗旺加: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裕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19-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海南贰零贰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亮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362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4〕第227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通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曹瑜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515号)定于2024年12月25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黎良忠:本委已经受理您与海南阳光椰城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88号),并定于2024年12月26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宁仲裁委员会公告 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广西宁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嘉雅贸易有限公司、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直接向被申请人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送达(2018)南仲裁字664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本会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3层),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宁仲裁委员会 南宁仲裁委员会公告 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嘉雅贸易有限公司、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直接向被申请人京安资源有限公司、PT.ABANG RESOURCE INDONESIA、PT.MIKGRO METAL PERDANA、PT.ALLINDO INDONESIA、杨晓康送达(2018)南仲裁字667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本会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3层),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宁仲裁委员会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卓越涂料商行: 本机关于2024年8月12日发出(泉洛)应急罚〔202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8月27日日前将罚款缴至我局开具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收款人: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该《罚款催缴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后楼一楼 联系人:李思思 联系电话:0595-22632007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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