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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被河南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基地”以来,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传承与实践创新”展开探索,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知、可感、可信。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新县检察院坚持在“四大检察”中保障“四种权利”,即守住民之心,保障知情权;办好民之事,保障参与权;倾听民之声,保障表达权;实现民之愿,保障监督权,推动“更新司法为民理念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更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进一步”。 余冬梅
新县检察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 2024-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自2022年被河南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基地”以来,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传承与实践创新”展开探索,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知、可感、可信。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新县检察院坚持在“四大检察”中保障“四种权利”,即守住民之心,保障知情权;办好民之事,保障参与权;倾听民之声,保障表达权;实现民之愿,保障监督权,推动“更新司法为民理念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更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进一步”。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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