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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山法院以法治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 2024-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陈慧婷 赵彩红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近年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探索科学配建法官团队、“法院+N”多元解纷、“多语”普法等路径,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解纷服务。2024年以来,连山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数275件,调解成功232件,成功率达84.36%。
建“双语”法官团队
  连山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比65.74%,为高效化解少数民族纠纷,连山法院选配熟悉民族地域环境、知晓当地民风习俗、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组成“双语审判团队”。该团队用当事人听得懂、有亲近感的地方话,将准确适用法律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结合起来,大幅提升了解纷效率。
  今年6月,连山法院立案庭民族法官黄仁向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壮族群众间的债务纠纷。
  “大家都是比侬达侬(壮语“兄弟姐妹”的意思),说不定几百年前是一家。我们壮族人讲的就是积善积德,情比利大。”黄仁向结合当地民俗以及民法典关于履行还款义务等法律条款,释法说理。经过半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据悉,2024年以来,连山法院民族法官团队诉前调解涉少数民族纠纷共128件,调解成功率达88.27%。
“法院+N”多元解纷
  有效化解少数民族纠纷,除了依靠法治,还离不开多元治理力量的支持。
  今年5月初,连山法院永和法庭联合族老成功化解一起瑶村之间的纠纷。
  甲、乙、丙、丁四个村原先是相互独立的自然村,后来合并成立了某行政村,由村委会统一管理。甲村把本村的一栋房屋卖出,用于建设行政村的公共设施。乙村部分村民听信谣言,认为甲村房屋卖出的款项被甲村村民私领了,于是煽动乙村村民收回乙村办公楼使用权,不让行政村村委会使用。
  经多次调解无果后,村委会负责人请求永和法庭协助调解。李法官了解情况后,搜集并核实甲村房屋款项用于公共项目的证据,随后又邀请乙村族老、镇政府相关人员、村委会负责人一同前往村里调解。
  “你们看,这是建设合同、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卖了甲村办公楼的钱都用在这了,这桩桩件件,哪项福利不是大家共享的?”李法官用地道的瑶语对乙村村民说道。
  “这些证据我们都核实了,不相信的可以过来看。”族老也边说边招呼乙村村民上前核对。
  随后,李法官、族老分别从法、理、风俗人情等角度劝导乙村村民尊重事实,以和为贵。最终,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为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连山法院扩展“法院+N”清单,构筑“法院+交警”“法院+妇联”“法院+族老乡贤”“庭所共建”等调解矩阵。近三年,连山法院通过“法院+N”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30余件。
“多语”普法接地气
  连山县内有23个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有壮乡三月三歌圩节、四月八牛王诞、七月香戏水节等。利用传统民族节日普法,是连山法院的一大特色。
  连山法院民族小分队充分发挥语言优势,用壮语、瑶语、连山本土话、粤语、普通话向过往群众讲解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禁毒、妇女儿童维权等法律法规,把宣传单的内容转化为“接地气”“入民心”的民族语言、地方土话,鼓励大家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连山法院还选取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将法庭搬到生态区、田间地头及百姓家门口,实现以案普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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