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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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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李坤 闫新伟 网购时,商品销量和评价是消费者下单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一些高分店铺,可能是“刷”出来的。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打掉一个专门为电商“刷单炒信”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团伙。该团伙共发展近3000名“刷手”为商家刷单20余万笔,涉案金额7000万元。 今年7月,临淄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通过聊天群组招募商家和“刷手”,在多个购物平台为商家刷单提高好评销量。 办案民警浏览聊天群发现,群内有自称是商家的用户发布网购平台刷单任务,有“刷手”在群内接单赚取佣金,存在非法经营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确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经营行为证据后,在多方配合下,将刘某等3人抓获。经查,2022年7月以来,刘某伙同王某等人成立刷单团队,在无真实网购服务的情况下,指使“刷手”为电商虚刷销量和好评,以此非法牟利。 “刷手”是如何和商家对接的? 侦查中,民警发现“刷手”与商家都需要交纳入会费,才能进入刘某等人组建的聊天群。进群前,还要通过“老师”审核。进群后,商家在群内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接单后,需要按照商家的要求购买商家店铺内的产品,商家给“刷手”发一个空的物流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按照商家要求对产品给出好评,商家再通过线上转账等方式将购买产品的本金及佣金支付给“刷手”,完成刷单过程。 经查,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架构清晰。其中,刘某掌控商家资源,王某掌控“刷手”资源,两人负责平台整体运营、管理团队,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于某是管理部分“刷手”的主管。此外,该团伙还根据普通会员、主管、团长等不同级别进行不同分工,以确保刷单过程顺利进行。 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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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发展三千名“刷手”刷单二十余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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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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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李坤 闫新伟 网购时,商品销量和评价是消费者下单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一些高分店铺,可能是“刷”出来的。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打掉一个专门为电商“刷单炒信”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团伙。该团伙共发展近3000名“刷手”为商家刷单20余万笔,涉案金额7000万元。 今年7月,临淄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通过聊天群组招募商家和“刷手”,在多个购物平台为商家刷单提高好评销量。 办案民警浏览聊天群发现,群内有自称是商家的用户发布网购平台刷单任务,有“刷手”在群内接单赚取佣金,存在非法经营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确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经营行为证据后,在多方配合下,将刘某等3人抓获。经查,2022年7月以来,刘某伙同王某等人成立刷单团队,在无真实网购服务的情况下,指使“刷手”为电商虚刷销量和好评,以此非法牟利。 “刷手”是如何和商家对接的? 侦查中,民警发现“刷手”与商家都需要交纳入会费,才能进入刘某等人组建的聊天群。进群前,还要通过“老师”审核。进群后,商家在群内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接单后,需要按照商家的要求购买商家店铺内的产品,商家给“刷手”发一个空的物流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按照商家要求对产品给出好评,商家再通过线上转账等方式将购买产品的本金及佣金支付给“刷手”,完成刷单过程。 经查,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架构清晰。其中,刘某掌控商家资源,王某掌控“刷手”资源,两人负责平台整体运营、管理团队,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于某是管理部分“刷手”的主管。此外,该团伙还根据普通会员、主管、团长等不同级别进行不同分工,以确保刷单过程顺利进行。 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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