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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重整”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山西首例破产预重整案件重整成功

( 2024-11-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王占平
□ 本报通讯员 温振华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忻州市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标志着该公司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该案是全省首例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成功案件。
  忻州市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公司”)成立于2015年,其名下核心资产为云河商苑综合体。云河商苑分住宅与商业两个板块,住宅部分共624套,已售622套,商业部分于2019年7月建成后投入运营,但在经营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影响,到2022年1月,商场开业率仅为37%,导致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租金无法支付等问题,债务规模达4.5亿余元,尤其是欠付山西云河纺织集团租金近1亿元,涉及国有企业几百名职工生计问题,引发大量社会矛盾。
  为谋求生机,2024年5月,田森公司向忻州中院提出重整申请,经过与债权人、出资人充分沟通,各方均认为田森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提升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忻州中院决定创新工作模式,推动田森公司预重整工作。启动预重整程序后,忻州中院依法指定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债权申报、审核,招募意向投资人、制定重组方案等工作,最终预重整方案在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2024年8月19日,忻州中院裁定受理田森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这也标志着全省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诞生。
  进入重整程序后,忻州中院依法指定了重整管理人,并迅速中止了对田森公司的执行措施,解除了相关财产查封,从法律制度层面上为田森公司盘活商业项目保驾护航。同时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通过积极招募重整投资人有效增加偿债资金来源,通过债权清收、未来回收以及出售公租房等多种途径扩大偿债资金规模。2024年11月2日,忻州中院主持召开田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在“预重整+重整”司法制度保护下,不仅全面化解了田森公司的债务问题,更保障了债权人在较短时间内100%实现了自身的清偿利益。
  目前,田森公司名下“田森汇”商业广场已全面恢复运营,企业甩掉了债务包袱,轻装上阵,实现了涅槃重生。山西云河纺织集团负责人也将印着“勇于担当 善于指导 解民急难 化解债务”的致谢锦旗送至忻州中院法官手中,由衷表达对法院助力企业发展以及保护民生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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