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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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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拿到6条合法性审核意见,王晓梅暗自庆幸。 王晓梅是湖北省宜昌当阳市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负责人,具体承办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关于规范当阳市村办经营实体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前期,当阳市农业农村局征求了市里19个单位和6个村的意见。 收到初稿半个月后,当阳市司法局出具了包括“除前期征求意见外,责任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等在内的6条意见,并加盖“当阳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核专用章”。 2019年,“宜昌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核专用章”启用,市政府授权市司法局使用,并推广至全市。 “合法性审核意见一律使用同级政府‘合法性审核专用章’出具,旨在将合法性审查区别于征求意见,防止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展现审核意见权威性。”宜昌市司法局行政规范科科长王琳说。 让当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徐艳感到欣慰的是,市农业农村局不仅照单全收,还精心组织召开24名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经公开听证,我们对《指导意见》出台后能落地、见实效的信心更足了。”当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杨波说。 2023年,当阳市出台该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细化明确5类21项事项。 “管理办法出台,助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夯实了决策内容‘应审尽审’基础。”当阳市司法局局长文宗琼说。 在宜昌市司法局副局长韩蕊看来,制度引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统一审查标准是基础,更重要的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目前,宜昌已在乡镇构建“司法所+法律顾问”审查模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行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宜昌枝江市董市镇镇长蒋本林对加强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体会很深。 作为中部百强镇前十名,董市镇经济活跃。如何做到依法合规推进高质量发展,蒋本林思考最多。 9月2日,董市镇召开党政办公会,拟决定由一家公用事业单位无偿使用一处已闲置国有办公用房。 会议纪要按程序送到枝江市司法局董市司法所所长罗语案头。她觉得“有点问题”,与镇法律顾问团队沟通后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能简单作出无偿提供使用的决策。” 同时,罗语他们建议镇里组织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按经评估后价格执行。 司法所既指出法律风险、又促进依法办成事,让蒋本林直呼“管用、好用”。 今年2月,枝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在内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 “敢于说‘不’,善于说‘行’,能防范决策风险、助力实现决策意图,更能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钧顺认为。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情报指挥作战大队大队长殷雪飞至今感谢王琳当时说了“不”。 为缓解夷陵长江大桥封闭施工期间城区过江通道拥堵情况,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早晚高峰期对至喜长江大桥实行单双号限行。 涉及7万余台车辆通行,王琳认为此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建议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走,“起码要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3天,交警部门收到1.2万条反馈意见。 “最终没限行,但发动群众全面参与决策,诸如‘增加公交运力’‘设多乘专用道’等建议被采纳,确保了通行有序。”殷雪飞说,这就是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魅力所在。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华则切实感受到了依法决策带来的显著成效。 2022年,《宜昌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按程序审议通过。去年中期评估显示,15项指标均达预期,多项指标排名湖北前列。 “2023年9月,宜昌市医疗保障局获评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的取得与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发展密不可分。”刘华说。
点评 □ 刘钧顺(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具体承办部门,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合法性审查要“敢于说‘不’,善于说‘行’”理念,在湖北率先启用合法性审核专用印章,防止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我们构建“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审查模式,实现市、县、乡三级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我们还推动全面建立市、县、乡、村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这些举措,有力助推宜昌成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清单式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认定标准等办法,全维度、全链条、全要素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为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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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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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大行政决策拧紧法治“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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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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