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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毕春林、赫会芝、郇军义、王凤格、赵家骥、孙威威、张明华、贾俊芳、刘继强、王永军、裴九亭、王卫东: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101-104、107-111号申请人商丘天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4)第101-104、107-111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睢阳区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周威、秦娜: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45号申请人商丘市梁园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你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4)第45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周汝南:本院受理原告彭策策诉你及刘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0580号 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雪俊、王宇、王昭淞与被告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徐州越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及原告贾文丽、王梦涵、王铭亮与被告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徐州越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号为(2024)浙0382民初10580号,因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文书上网通知书、举证通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及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1114号 郑炳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三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1034号 黄雪芬:本院受理原告李莲眉诉你、刘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成俊:本院受理原告蔡云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及时向原告还款20000元及利息,案件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灵璧县网红桥大排档酒店:本委受理任广文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邮寄裁决书至经营者户籍地,因收件地址长期无人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4〕灵劳人仲裁字第17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灵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成开:本院受理曹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2156号 孙明慧: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马治铧、孙明慧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马治铧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2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汤凤年:本院受理黎增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海南牛也夫雅乐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林亚妮、李妃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462、463号)定于2024年12月30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9月2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467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史洪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58,579.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遗失声明 北京辉诺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MD0031816D),不慎遗失执业许可证副本,证号:31110000MD0031816D。 特此声明。 北京辉诺律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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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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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毕春林、赫会芝、郇军义、王凤格、赵家骥、孙威威、张明华、贾俊芳、刘继强、王永军、裴九亭、王卫东: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101-104、107-111号申请人商丘天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4)第101-104、107-111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睢阳区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周威、秦娜: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45号申请人商丘市梁园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你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4)第45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周汝南:本院受理原告彭策策诉你及刘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0580号 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雪俊、王宇、王昭淞与被告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徐州越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及原告贾文丽、王梦涵、王铭亮与被告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青岛东富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徐州越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号为(2024)浙0382民初10580号,因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文书上网通知书、举证通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及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1114号 郑炳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三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1034号 黄雪芬:本院受理原告李莲眉诉你、刘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成俊:本院受理原告蔡云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及时向原告还款20000元及利息,案件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灵璧县网红桥大排档酒店:本委受理任广文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邮寄裁决书至经营者户籍地,因收件地址长期无人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4〕灵劳人仲裁字第17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灵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成开:本院受理曹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2156号 孙明慧: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马治铧、孙明慧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马治铧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2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汤凤年:本院受理黎增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海南牛也夫雅乐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林亚妮、李妃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462、463号)定于2024年12月30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9月2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467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史洪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58,579.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遗失声明 北京辉诺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MD0031816D),不慎遗失执业许可证副本,证号:31110000MD0031816D。 特此声明。 北京辉诺律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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