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近期,我司发现有人通过伪造、私刻我司公章、法人章,冒用我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自登报之日起,以伪造私刻我司公章、法人章盖章的公文、合同、授权书以及所有文字材料,我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针对上述不法行为,我司已经报警,我司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影响;
  3、我司对外经营活动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我司用印流程审批,加盖我司唯一合法有效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盖法人章后发生效力。对于非经我司用印流程加盖我司唯一合法有效公章、法人章的所有文件,我司概不予承认。
  特此声明,予以公告!
宁波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