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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道交调解室搭建纠纷化解“快速道”
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化解

( 2024-11-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李  婕 冯志怡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设在该中队的阿克苏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室(以下简称“道交调解室”),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存在调解难、理赔难的特点,然而,在管辖着2300公里国省道、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的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95%以上的此类纠纷都能得到快速有效化解。
  如何做到高效解纷?道交调解室背后藏着怎样的解纷秘诀?记者带着疑问深入道交调解室采访。
  一个月前,居民艾某在过马路时被热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导致腿部骨折。出院后,艾某与热某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于是向道交调解室寻求帮助。
  调解中,艾某认为,尽管是自己横穿马路引发的事故,可作为行人,他应享有优先路权。热某当即反驳。
  见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参与调解的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明对事故责任划分做了进一步说明,确定在这起事故中,艾某违反交通规则,未观察过往车辆就横穿马路,需要承担40%的责任。这意味着,热某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阿克苏市司法局驻道交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古力加马力·阿布都热西提适时向双方当事人普法。
  明确赔偿范围后,艾某向热某提出诉求:“医生说我的腿恢复好需要半年,这半年我都没法工作,那你就赔我医药费、误工费和往返医院换药的交通费吧。”
  对此,热某表示同意。经过计算,热某需向艾某赔偿8万元。
  创新高效调解道路交通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采访中,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炎告诉记者,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该大队强化部门协作,于2020年12月联合阿克苏市司法局设立道交调解室,专门调解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
  “专业人民调解具有经验丰富、灵活便捷、人熟地熟等优势,既能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又可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古力加马力对记者说。
  3年前,62岁的古力加马力从阿克苏市人民法院退休,因其曾审理过多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因此道交调解室成立之初,她便被聘为人民调解员。3年来,古力加马力已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000余件,涉及金额500万余元,调解成功率超过95%。
  截至目前,阿克苏市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量同比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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