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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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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蒋 娜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余华英在案件一审中被判死刑。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从1993年开始,余华英和其情夫龚显良、其丈夫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上十天半个月,一边和周边的人混熟,一边物色合适的小孩。余华英以糖、玩具等引诱,以“带你们出去玩”为借口,哄骗街坊邻居家中暂时无人看管的小孩外出。 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拐走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遗弃。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 此次重审检方新查明余华英涉及四起拐卖案。其中两起系余华英与情夫龚显良合谋作案,两人于1993年、1994年先后在贵州安顺拐走谌氏两兄弟(其中一人未拐卖成功)、王氏兄弟,后三人分别以3500至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同家庭;另外两起则由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合谋作案,两人于2002年至2003年先后在大理、丽江拐走两名儿童贩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她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中的一名。在1995年初冬,5岁的她就被余华英以邻居身份接近,以“买织毛衣的签子”为诱惑,将其拐走卖到千里之外的河北。同时,杨妞花也是最特殊的一名,因为正是她亲手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人席。 2022年6月,杨妞花到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进行侦查。 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贵阳警方在邯郸找到了曾经拐卖杨妞花的中间人王某。王某供述了有关余华英的线索,并交代了其他被拐卖儿童的情况。2022年6月29日,贵阳警方对余华英开展网上追逃,同年6月30日,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案件经历了多次审判,余华英曾在2023年被判死刑,但在二审过程中因发现更多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该案发回重审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涉案儿童人数从原来的11名增加至17名。公诉方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因案情重大,择期宣判。 重审时,有5个被害者家庭来到庭审现场。庭审相对顺利,证据确实、充分,余华英当庭认罪,但未向被害者道歉。对于检方指控的拐卖17名儿童的事实,余华英百般狡辩,将过错都转移到情夫和丈夫身上,说是情夫龚显良打她,让她偷孩子,或是丈夫王加文偷的孩子,然后让其转卖。 余华英还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也没有办法,拐卖儿童也是为了生活。对于被拐儿童家庭提出的民事赔偿,余华英说:“我愿意赔偿,但我没钱。”庭审最后,余华英希望法庭能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再次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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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仍是死刑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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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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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蒋 娜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余华英在案件一审中被判死刑。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从1993年开始,余华英和其情夫龚显良、其丈夫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上十天半个月,一边和周边的人混熟,一边物色合适的小孩。余华英以糖、玩具等引诱,以“带你们出去玩”为借口,哄骗街坊邻居家中暂时无人看管的小孩外出。 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拐走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遗弃。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 此次重审检方新查明余华英涉及四起拐卖案。其中两起系余华英与情夫龚显良合谋作案,两人于1993年、1994年先后在贵州安顺拐走谌氏两兄弟(其中一人未拐卖成功)、王氏兄弟,后三人分别以3500至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同家庭;另外两起则由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合谋作案,两人于2002年至2003年先后在大理、丽江拐走两名儿童贩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她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中的一名。在1995年初冬,5岁的她就被余华英以邻居身份接近,以“买织毛衣的签子”为诱惑,将其拐走卖到千里之外的河北。同时,杨妞花也是最特殊的一名,因为正是她亲手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人席。 2022年6月,杨妞花到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进行侦查。 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贵阳警方在邯郸找到了曾经拐卖杨妞花的中间人王某。王某供述了有关余华英的线索,并交代了其他被拐卖儿童的情况。2022年6月29日,贵阳警方对余华英开展网上追逃,同年6月30日,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案件经历了多次审判,余华英曾在2023年被判死刑,但在二审过程中因发现更多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该案发回重审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涉案儿童人数从原来的11名增加至17名。公诉方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因案情重大,择期宣判。 重审时,有5个被害者家庭来到庭审现场。庭审相对顺利,证据确实、充分,余华英当庭认罪,但未向被害者道歉。对于检方指控的拐卖17名儿童的事实,余华英百般狡辩,将过错都转移到情夫和丈夫身上,说是情夫龚显良打她,让她偷孩子,或是丈夫王加文偷的孩子,然后让其转卖。 余华英还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也没有办法,拐卖儿童也是为了生活。对于被拐儿童家庭提出的民事赔偿,余华英说:“我愿意赔偿,但我没钱。”庭审最后,余华英希望法庭能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再次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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