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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李智万、张翠英、李红、张振亮、梁新跃: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53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与被申请人李智万、张翠英、李红、张振亮、梁新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539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书贤、太原阳普晋汾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吴振宇: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52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张书贤、太原阳普晋汾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吴振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521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杜永锋、杨旭娥: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08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与被申请人杜永锋、杨旭娥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08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史铁生、武海萍、李建龙、潘兴利: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7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与被申请人史铁生、武海萍、李建龙、潘兴利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7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薛玉渊、李旭强、侯小健、冯娥则、付建红: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7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与被申请人薛玉渊、李旭强、侯小健、冯娥则、付建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7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周平喜、马玉秀、周玉所、刘建华: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8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周平喜、马玉秀、周玉所、刘建华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8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叶彩芳、周上委、李晓伟: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8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叶彩芳、周上委、李晓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8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陈华、赵庆春: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792号,申请人云南卓凡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华、赵庆春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仲裁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0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文凡: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487号,申请人山西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文凡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少华: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062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刘少华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六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肖婷婷诉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1529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美天(三亚)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袁萍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13日9时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一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昌建东外滩6#楼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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