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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4)苏1283民初7011号 戴达江:本院受理原告周霞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严芬莲、马金虎: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金虎、严芬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石家庄绵蔓醋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石家庄晨楠博瀚商贸有限公司、田丽君、冯晨楠、吴国玉:本院受理申请人石家庄市矿区华阳工贸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田丽君、冯晨楠、吴国玉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追加田丽君、冯晨楠为本院(2021)冀0107执8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0107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吴小莉:本会受理的殷克纯与你、曾富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仲裁(2024)民决字第11号决定书、自仲裁(2024)民通字第11号通知书、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自贡仲裁委员会
刘尚坤:本院受理原告刘全兵与被告刘尚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6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芳: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芳、莫爽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664号判决书:一、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芳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借款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全部借款于2024年8月29日到期;二、被告李芳、莫爽炼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29211.66元(截至2024年9月19日)并支付借款利息(含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2024年9月19日前的利息为810.36元,2024年9月19日后的利息为: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4年9月20日起至款偿清时止,按照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三、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李芳、莫爽炼提供的位于营山县朗池镇绥安街道信智万锦城6幢1单元第23层2号房屋经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主文第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彭雪霜:原告司惠文与被告彭雪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673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彭雪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司惠文支付借款本金14,8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14,800元为基数,从2024年7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45%计算);二、驳回原告司惠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彭雪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代红霞:原告代红霞与被告王太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太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代红霞支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9月12日起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45%计算);二、驳回原告代红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王太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叶克虎:本院受理原告北川安昌镇绍林五金日杂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及时向原告支付购货尾款15800元(并支付滞纳金62568元,共计应支付78368元)。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2024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郑卫国:本院受理徐松志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1日14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邱荣红:本院受理杨德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家港市乐余镇汇丰源果蔬专业合作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人社察罚字〔2024〕第Z009号),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罚款18000元。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张家港市财政局罚没款收入专户(账号:1102028809000002192-00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市财税大厦分理处)。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深圳市经纬泽星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淮安辰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有关仲裁文书等材料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董运香:申请人张会会与你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凤台县洲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发生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选定仲裁员。2024年9月9日由本会指定陈思良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4年12月13日15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提存公告
珠海市南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因收回你公司位于金湾区三灶镇4390㎡工业用地补偿你公司共计人民币2203780元整,于2024年9月14日将上述款项提存于我处,请你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身份证、银行账户凭证到我处领取上述款项。若你公司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未领取,上述款项将按法律规定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6-7799088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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