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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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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修改刑事诉讼法涉检议题的意见建议,9月19日至2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在湖北省丹江口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许永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聂汉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爱民分别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最高检相关部门有关同志,部分省、市检察机关代表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即“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协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其中第一单元包括四个子专题,分别是基本原则的修改完善,规范立、撤案检察监督,侦查、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检察机关侦查职能的完善与监检衔接机制的完善;第二单元包括四个子专题,分别是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轻微犯罪记录前科封存的制度设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与会专家学者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实践,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修改完善,规范立案、撤案检察监督,完善检察机关侦查职能以及监检衔接职能的进一步完善,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轻微犯罪记录前科封存制度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破解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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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在湖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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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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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修改刑事诉讼法涉检议题的意见建议,9月19日至2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在湖北省丹江口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许永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聂汉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爱民分别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最高检相关部门有关同志,部分省、市检察机关代表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即“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协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其中第一单元包括四个子专题,分别是基本原则的修改完善,规范立、撤案检察监督,侦查、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检察机关侦查职能的完善与监检衔接机制的完善;第二单元包括四个子专题,分别是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轻微犯罪记录前科封存的制度设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与会专家学者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实践,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修改完善,规范立案、撤案检察监督,完善检察机关侦查职能以及监检衔接职能的进一步完善,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轻微犯罪记录前科封存制度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破解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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