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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积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
推动藏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 2024-09-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藏医学是祖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藏族文化的瑰宝,其历史悠久、文献丰富、自成体系,几千年来为西藏各族人民的健康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9月2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活动来到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藏医药大学,调研了解西藏藏医药事业发展情况。
  在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的展馆中,该院医务处副处长、主任医师次仁德吉介绍了藏医药学的历史起源、发展和现状。
  “索瓦日巴(藏医药学)是藏民族认识生命现象、了解疾病规律和治疗方法的传统医学体系,是世界四大传统医学之一,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次仁德吉说。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积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在提升藏医药服务能力、做好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藏医药科研、加强藏药和药材资源保护、规范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我院开放床位564张,门急诊量近40万人次,接受藏医特色治疗人次占医院总治疗人次的85%,藏药制剂使用率超85%,有效继承和弘扬了藏医药。”次仁德吉举例说。
  西藏藏医药大学是全国唯一单独设置的藏医药高等教育学府。建校30多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7600余名藏医药专业人才。
  在西藏藏医药大学教授、西藏藏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长多杰仁青看来,藏医药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尤其是中医药法的制定实施,为促进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中医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中医药法不仅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藏医药的重要地位,还为藏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和保障。”多杰仁青说,作为一名藏医,要在今后的工作和教学中认真贯彻中医药法,推动藏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藏医药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藏医药资源保护利用,做大做强做优藏医药产业,建立健全藏医药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推动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协同发展,推动藏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西藏的藏医药高质量发展,《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明确提出,制定《西藏自治区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目前,该条例的相关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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