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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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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守护雪域高原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硕果累累

( 2024-09-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刘玉璟
  
  栅栏外侧是汽车疾驶的城市喧嚣,里侧则是鱼翔浅底的宁静自然,一动一静的对比,更显栅栏里这片湿地的珍贵。在湿地中,低头可见鱼儿在水中游弋,抬头可见水鸟在水面嬉戏,远眺可望见雄伟壮观的布达拉宫——由此构成的美丽画卷让游客流连忘返。
  9月1日,《法治日报》记者随“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雪域高原焕新貌”调研采访活动来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在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看到了这样的场景。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目前世界上海拔最高、国内面积最大的城市内陆天然湿地,保护区总面积12.2平方千米。这片湿地拥有独特的青藏高原高寒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为黑颈鹤、胡兀鹫等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栖息之地,同时也是西藏特有物种的家园,拥有丰富的生物群落和多样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拉鲁湿地在维持拉萨市城市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调蓄洪水、防风固沙、保障人居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拉萨之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拉姆次仁说。
  在雄伟的布达拉宫正南面,一座绿意盎然的高山与其隔水相望,这就是拉萨南山公园。登上南山公园的观景台,城市风光尽收眼底。作为城市绿肺和旅游热点,南山公园每年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游玩,节假日客流量可超1万人次。
  很难想象,如今这座满眼翠绿的青山,在10多年前却是一片碎石荒山。荒山变青山,始于一项工程——2012年,拉萨市启动南山造林绿化工程,通过5年的植树播绿,把昔日荒山建成了南山公园。2021年开始,西藏实施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营造林206.72万亩,将拉萨打造成生态宜居高原城市。
  “南山公园作为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一部分,是西藏首个河谷地区规模化生态建设和修复的代表性工程,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也让市民群众享受到生态改善带来的宜居生活。”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宝平说。
  美丽拉萨的建设,是西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西藏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大价值、最大责任、最大潜力,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标志性成果。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近年来,西藏持续强化法治保障,深入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制定修改《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完善了法规体系。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马伟茗指出,西藏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西藏的生态环境是利在千秋、泽被天下的大事。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级现行有效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已达27件,西藏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对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和规范作用,用法治力量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西藏坚持以改革创新添动力、增潜能、求突破,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法治力量守护雪域高原,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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