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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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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中缝 (2024)川1321民初5936号 江苏安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壹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安沃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皮拯铭:本院受理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皮拯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196.98元,并支付息、逾期罚息(计算方式: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2.驳回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光勤:我院受理原告杜兴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9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9月27日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琴、王荐播: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罗素清与被执行人李琴、王荐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无明确通讯地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4)川1321执恢3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荐播、李琴共同共有的位于南部县南隆镇东风路万达小区D号楼D幢5层2-5-2号【产权证号:200703635号】房屋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钱伟明:本院受理钱国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8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闫帅磊: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6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丁习仙、刘洪军、张志洪:本院受理张映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正兰:本院受理张海路、张金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5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小兵:本院受理郑贵亮诉张红军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顾金峰:本院受理顾骏辉诉你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展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黎向龙: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黎向龙偿还原告贷记卡本金3720.6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546.95元、费用5642.18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祝塘镇家悦生活超市:本院受理江阴市新桥名城副食品经营部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6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杜小华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31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4]319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丁佩与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3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4]328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788号 被鉴定人:徐卫金,身份证号:42272119620227**** 用人单位:湖北聚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腰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32.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10月6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801号 被鉴定人:廖冬莲,身份证号:36050219741125**** 用人单位:湖北苏曲建设有限公司,工伤部位:手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5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68.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834号 被鉴定人:吴义虎,身份证号:42052519730305**** 用人单位:宜昌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肩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5.10.2.12,5.10.2.12款的规定,按晋级原则,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T02.8条款的规定,确认为10个月,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761号 被鉴定人:朱永凤,身份证号:42282319681015**** 用人单位:宜昌千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上肢 依据《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停工留薪期符合S57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浙江正然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秦玉宏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434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9日15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恩贞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432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8日15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郭柏金(男,公民身份号码:230231******280617)、陶鹏宇(男,公民身份号码:231202******010253):本委受理的你与三亚鹿亚美业有限公司乐天城店的劳动争议案,因你未按时出庭参加庭审,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决字〔2024〕第765号决定书、三劳人仲决字〔2024〕第952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安碑林区红星美凯龙乔金斯整木店:本委已受理刘江涛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同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明龙等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汇聚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亚才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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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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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中缝 (2024)川1321民初5936号 江苏安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壹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安沃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皮拯铭:本院受理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皮拯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196.98元,并支付息、逾期罚息(计算方式: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2.驳回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光勤:我院受理原告杜兴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9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9月27日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琴、王荐播: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罗素清与被执行人李琴、王荐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无明确通讯地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4)川1321执恢3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荐播、李琴共同共有的位于南部县南隆镇东风路万达小区D号楼D幢5层2-5-2号【产权证号:200703635号】房屋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钱伟明:本院受理钱国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8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闫帅磊: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6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丁习仙、刘洪军、张志洪:本院受理张映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正兰:本院受理张海路、张金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5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小兵:本院受理郑贵亮诉张红军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顾金峰:本院受理顾骏辉诉你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展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黎向龙: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黎向龙偿还原告贷记卡本金3720.6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546.95元、费用5642.18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祝塘镇家悦生活超市:本院受理江阴市新桥名城副食品经营部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6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杜小华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31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4]319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丁佩与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3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4]328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788号 被鉴定人:徐卫金,身份证号:42272119620227**** 用人单位:湖北聚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腰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32.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10月6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801号 被鉴定人:廖冬莲,身份证号:36050219741125**** 用人单位:湖北苏曲建设有限公司,工伤部位:手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5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68.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834号 被鉴定人:吴义虎,身份证号:42052519730305**** 用人单位:宜昌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肩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5.10.2.12,5.10.2.12款的规定,按晋级原则,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T02.8条款的规定,确认为10个月,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761号 被鉴定人:朱永凤,身份证号:42282319681015**** 用人单位:宜昌千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上肢 依据《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停工留薪期符合S57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浙江正然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秦玉宏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434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9日15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恩贞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432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8日15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郭柏金(男,公民身份号码:230231******280617)、陶鹏宇(男,公民身份号码:231202******010253):本委受理的你与三亚鹿亚美业有限公司乐天城店的劳动争议案,因你未按时出庭参加庭审,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决字〔2024〕第765号决定书、三劳人仲决字〔2024〕第952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安碑林区红星美凯龙乔金斯整木店:本委已受理刘江涛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同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明龙等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汇聚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亚才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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