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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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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廉颖婷
拥军优抚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重点工作之一,该部紧紧围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保障水平、浓厚崇军氛围,谱写拥军优抚工作新篇章。 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陆续修订、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拥军优抚工作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印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制定《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此外,该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等,部署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修订印发《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大拥军优抚工作落实情况分值比重。这些措施,使得涵盖拥军优抚工作内容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随着连年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特别是充分考虑“八一”建军节在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心中的情感地位,将提高补助标准时间由以往的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参试退役军人纳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健全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医疗保障体系。将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范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 同时,该部组织遴选15所区域型优抚医院,增强优抚医院跨省域服务辐射能力,部署开展军队医院与优抚医院结对帮扶工作;组织部分获得功勋荣誉的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 自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以来,退役军人事务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优属,遴选热心企业为优抚对象提供多种优惠政策,不断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退役军人事务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全国双拥系统应急应战响应机制,搭建拥军支前数据库和双拥工作信息化平台。 该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城连共建”活动,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等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各地走访慰问部队、困难官兵家庭,积极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老人就医等急难愁盼问题。 常态化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专项慰问活动,发动党政机关干部、大中小学生、社区群众通过写慰问信、绘手工画、录制祝福视频等形式,传递党和政府对海防一线官兵的关心关爱,激励广大官兵忠诚卫国戍边,军地合力稳边固防。 近年来,全社会尊崇尊重军人氛围更加浓厚。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接见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组织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创作发布新时代双拥主题歌曲、双拥主题标识;组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等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深入开展“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发布两届“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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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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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连年提高部分退役军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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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军事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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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廉颖婷
拥军优抚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重点工作之一,该部紧紧围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保障水平、浓厚崇军氛围,谱写拥军优抚工作新篇章。 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陆续修订、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拥军优抚工作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印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制定《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此外,该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等,部署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修订印发《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大拥军优抚工作落实情况分值比重。这些措施,使得涵盖拥军优抚工作内容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随着连年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特别是充分考虑“八一”建军节在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心中的情感地位,将提高补助标准时间由以往的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参试退役军人纳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健全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医疗保障体系。将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范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 同时,该部组织遴选15所区域型优抚医院,增强优抚医院跨省域服务辐射能力,部署开展军队医院与优抚医院结对帮扶工作;组织部分获得功勋荣誉的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 自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以来,退役军人事务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优属,遴选热心企业为优抚对象提供多种优惠政策,不断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退役军人事务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全国双拥系统应急应战响应机制,搭建拥军支前数据库和双拥工作信息化平台。 该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城连共建”活动,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等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各地走访慰问部队、困难官兵家庭,积极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老人就医等急难愁盼问题。 常态化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专项慰问活动,发动党政机关干部、大中小学生、社区群众通过写慰问信、绘手工画、录制祝福视频等形式,传递党和政府对海防一线官兵的关心关爱,激励广大官兵忠诚卫国戍边,军地合力稳边固防。 近年来,全社会尊崇尊重军人氛围更加浓厚。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接见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组织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创作发布新时代双拥主题歌曲、双拥主题标识;组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等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深入开展“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发布两届“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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