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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法院“三级过滤”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 2024-08-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法院建立商事案件调裁分流解纷“三级过滤”机制,在发现纠纷、诉前调解和立案审查环节,通过专业调解一级分流、法院诉前调解二级分流、诉讼立案繁简疏导三级分流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审理方某与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时,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经当事人同意后,通山县法院将案件转入县人民调解中心。在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通山县法院司法确认后,该案于7天内结案,大大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通山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5%,平均结案时长为46.06天;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调撤率达52.4%,审限内结案率达99%,在全市法院中排名第一。
成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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