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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专章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以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深学细悟,增强改革思想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会精神落细落实、见行见效。一是示范领学。厅党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系统学习全会《决定》,深刻理解领会“七个聚焦”“六个坚持”“十五个方面部署”,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真抓实学。把学习全会精神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党建+业务”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思想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三是融入践学。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体现到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深入研究法治服务保障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司法行政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对全会《决定》涉及司法行政改革的内容,细化落实举措,统筹协调推进。 第二,更加注重法治建设,增强改革实践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行政立法重在提质效。深化行政立法领域改革,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扎实开展立法前、中、后评估,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治统一。二是依法行政重在抓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今年年底前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以诚信建设工程为抓手,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通报、惩戒机制,健全政府拖欠和解决民营企业账款报备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深化检司、法司协作,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三是法治社会建设重在优服务。紧紧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效能。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提高仲裁公信力。持续推进“万名律师进乡村”“千名干警下基层”“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为改革发展赋能增效。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普法“八个一”活动,完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社会生活工作机制,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四是涉外法治建设重在强支撑。有效运用京蒙协作及与江苏、河南等地律师对口帮扶等合作机制,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人才库,完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打造面向蒙俄的领军涉外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努力实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第三,更加注重安全稳定,增强改革责任自觉。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盯紧严控重点场所。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监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提升监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用好“法律服务进监区”“黄丝带”帮教等载体,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巩固戒毒大收治成果,开展“清源断流”“北疆缉毒”专项行动,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二是盯紧严控重点人群。构建精准化监管教育帮扶体系,严防社矫对象脱管、漏管。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强化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盯紧严控社会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履行机制,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建立风险隐患精准发现机制,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第四,更加注重担当作为,增强改革行动自觉。紧扣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一是把“强素质”作为根本抓手。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行动,推深做实“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各级班子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二是把“严管理”作为永恒主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政治巡察及整改落实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把“抓落实”作为第一要求。坚持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做善为抓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系统观念、结果意识,全力抢时间、抓进度,推动年度重点工作早出果、快出果、多出果,雷厉风行、快马加鞭,跑出内蒙古司法行政干事创业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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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改革自觉 凝聚改革之力 为书写中国式 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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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白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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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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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专章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以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深学细悟,增强改革思想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会精神落细落实、见行见效。一是示范领学。厅党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系统学习全会《决定》,深刻理解领会“七个聚焦”“六个坚持”“十五个方面部署”,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真抓实学。把学习全会精神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党建+业务”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思想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三是融入践学。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体现到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深入研究法治服务保障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司法行政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对全会《决定》涉及司法行政改革的内容,细化落实举措,统筹协调推进。 第二,更加注重法治建设,增强改革实践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行政立法重在提质效。深化行政立法领域改革,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扎实开展立法前、中、后评估,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治统一。二是依法行政重在抓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今年年底前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以诚信建设工程为抓手,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通报、惩戒机制,健全政府拖欠和解决民营企业账款报备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深化检司、法司协作,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三是法治社会建设重在优服务。紧紧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效能。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提高仲裁公信力。持续推进“万名律师进乡村”“千名干警下基层”“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为改革发展赋能增效。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普法“八个一”活动,完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社会生活工作机制,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四是涉外法治建设重在强支撑。有效运用京蒙协作及与江苏、河南等地律师对口帮扶等合作机制,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人才库,完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打造面向蒙俄的领军涉外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努力实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第三,更加注重安全稳定,增强改革责任自觉。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盯紧严控重点场所。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监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提升监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用好“法律服务进监区”“黄丝带”帮教等载体,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巩固戒毒大收治成果,开展“清源断流”“北疆缉毒”专项行动,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二是盯紧严控重点人群。构建精准化监管教育帮扶体系,严防社矫对象脱管、漏管。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强化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盯紧严控社会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履行机制,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建立风险隐患精准发现机制,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第四,更加注重担当作为,增强改革行动自觉。紧扣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一是把“强素质”作为根本抓手。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行动,推深做实“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各级班子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二是把“严管理”作为永恒主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政治巡察及整改落实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把“抓落实”作为第一要求。坚持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做善为抓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系统观念、结果意识,全力抢时间、抓进度,推动年度重点工作早出果、快出果、多出果,雷厉风行、快马加鞭,跑出内蒙古司法行政干事创业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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