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5/8中缝 何世林: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赔偿533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00元、公告费300.00元,共计35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南部县蜀北办事处闽之星陶瓷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吴氏墙地砖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8524元以及利息;2.判决被告承担律师费3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56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王登用: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勤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未还本金7549.38元,并支付逾期日2023年6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的利息989.72元,两项金额共计8539.10元;2.判令被告支付自2024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因本案产生的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612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张雪莲:原告奇台县新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2325民初50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房款43775元,承担违约金10274元,两项合计54049元。并以欠款43775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3.55%计算违约金;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证金23474.65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29元,由原告负担391元,张雪莲负担173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徐树堂、张强:本院受理王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强、张磊:本院受理陈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5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志:本院受理方俊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明闯:本院受理崔学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嘉兴素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双博服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志超:本院受理汪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解海峰:本院受理张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占祥:本院受理赵洪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湖北合萌建筑有限公司:申请人杨家胜于2022年10月1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2年6月18日在下班回家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已于2023年8月3日受理,并于2023年12月2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3]02052号),认定杨家胜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正耀科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人杨明忠于2023年9月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3年7月13日在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3号车间机械设备拆除项目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已于2023年9月6日受理,并于2024年1月6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4]00114号),认定杨明忠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3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1年12月3日在你单位承建的宜昌市高新区文体创意中心项目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已于2023年9月27日受理,并于2024年01月22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4]00112号),认定姚后国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盟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人周道军于2022年12月2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2年1月25日在下班回家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于同日受理,并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3]01750号),认定周道军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钦荣:我委受理李钦荣(身份证号:4409211986071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李钦荣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9.2第24)项“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鉴定结论为伤残玖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37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包头市兼强轻型板业有限责任公司:我委受理李钦荣(身份证号:4409211986071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李钦荣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9.2第24)项“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鉴定结论为伤残玖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37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琼海市七彩阳光培杰幼儿园:我委受理王阔(身份证号:23082219761005****)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王阔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2第12)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45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淳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受理何高纯(身份证号:51232319821117****)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何高纯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表B.1手、足功能缺损分值定级区间参考表,评级为十级(0分),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47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家保:原告王世影诉你(2024)皖0322民初2540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
|
公告专栏
|
|
|
|
( 2024-08-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5/8中缝 何世林: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赔偿533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00元、公告费300.00元,共计35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南部县蜀北办事处闽之星陶瓷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吴氏墙地砖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8524元以及利息;2.判决被告承担律师费3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56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王登用: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勤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未还本金7549.38元,并支付逾期日2023年6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的利息989.72元,两项金额共计8539.10元;2.判令被告支付自2024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因本案产生的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612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张雪莲:原告奇台县新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2325民初50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房款43775元,承担违约金10274元,两项合计54049元。并以欠款43775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3.55%计算违约金;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证金23474.65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29元,由原告负担391元,张雪莲负担173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徐树堂、张强:本院受理王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强、张磊:本院受理陈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5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志:本院受理方俊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明闯:本院受理崔学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嘉兴素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双博服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志超:本院受理汪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解海峰:本院受理张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占祥:本院受理赵洪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湖北合萌建筑有限公司:申请人杨家胜于2022年10月1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2年6月18日在下班回家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已于2023年8月3日受理,并于2023年12月2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3]02052号),认定杨家胜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正耀科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人杨明忠于2023年9月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3年7月13日在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3号车间机械设备拆除项目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已于2023年9月6日受理,并于2024年1月6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4]00114号),认定杨明忠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3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1年12月3日在你单位承建的宜昌市高新区文体创意中心项目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已于2023年9月27日受理,并于2024年01月22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4]00112号),认定姚后国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盟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人周道军于2022年12月2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2022年1月25日在下班回家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我局于同日受理,并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500工伤认定[2023]01750号),认定周道军受伤为工伤。因我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1A13;电话:0717-6056614),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钦荣:我委受理李钦荣(身份证号:4409211986071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李钦荣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9.2第24)项“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鉴定结论为伤残玖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37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包头市兼强轻型板业有限责任公司:我委受理李钦荣(身份证号:4409211986071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李钦荣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9.2第24)项“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鉴定结论为伤残玖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37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琼海市七彩阳光培杰幼儿园:我委受理王阔(身份证号:23082219761005****)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王阔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2第12)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45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淳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受理何高纯(身份证号:51232319821117****)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何高纯的伤情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表B.1手、足功能缺损分值定级区间参考表,评级为十级(0分),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因无法邮寄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4﹞0047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家保:原告王世影诉你(2024)皖0322民初2540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