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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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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
5年受理环资案2386件结案2282件

( 2024-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南京8月21日电 记者罗莎莎 见习记者许瑶蕾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守护。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成立5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年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案件2386件,结案2282件,结案率95.6%,审判质效保持良好态势。
  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三审合一集中管辖江苏全省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实现跨行政区划的全流域环境资源保护。
  成立5年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审结刑事案件689件,2956名被告人(被告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9件,判决责任人赔偿修复资金近7亿元,以经济手段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893件,明确司法保障依法行政的鲜明立场;审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56件,致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
  5年来,在严格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遵循“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提高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成本的裁判规则。在法庭成立后审理的第一案——“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中,确立了全链条追责规则,在全国首次判决造成生态破坏的收购者、贩卖者与捕捞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除考虑砂石资源破坏数量,还综合考量水底生物栖息环境危害程度、堤防安全与航运安全等要素确定修复赔偿费用,将长江流域生物栖息地明确为重要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
  在强化审判职能的同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始终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审理的“全国首例涉农药召回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帮助案涉公司规范安全召回国家允许销售后又禁止销售的剧毒农药百草枯,及时防范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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