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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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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阮占江
“谢谢哥哥姐姐们为了我的事情忙前忙后,我的成绩上来了很多,本次中考考了一个不错的成绩,上了一个理想的高中。”近日,在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八部检察官郭向前的办公室,《法治日报》记者看到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见到了专门前来送信的两姐妹——李某和她的姐姐。 原来,李某12岁时曾遭受不法侵害,被告人事后大肆宣扬,给李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她的学习成绩急剧下滑,表现出因抑郁、自闭随时可能休学或辍学的迹象。在郭向前的协调推动下,湘潭市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给予李某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帮助其和家人渡过难关,同时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给予心理康复救助和家庭心理干预,帮助李某驱散心理阴霾。 经过医院的心理康复治疗,李某获得了努力学习的勇气和信心,成绩稳步提升。今年6月,李某顺利考入当地一所不错的高中。她第一时间就打电话告诉郭向前这个好消息,并在姐姐的陪同下专门送来手写的感谢信。 这是湖南省政法机关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湖南各地政法机关着力推动司法救助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从单部门救助向多部门联合救助转变,从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针对受性侵、家暴等犯罪导致严重心理创伤的妇女儿童,在全国率先采取“心理救助+物质帮困”救助方式,打造了“心理救助”的湖南品牌…… 连日来,记者在湖南长沙、湘潭、娄底、常德等地调研采访时获悉,在湖南省委政法委的统筹组织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政法单位聚焦高位推动、制度引领、多元救助,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救助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司法救助案件、人数、金额、质效逐年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制发文件建章立制 构建多元救助模式 “2022年以前,审批不及时、救助资金发放滞后、救助效率低等问题一直制约湖南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杨忠平告诉记者。 2023年5月,湖南省委政法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司法救助制度文件,将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批权给予检察院等司法办案单位,解决了长期困扰政法机关司法救助办案困境,不断提高国家司法救助质效。 “目前,湖南省检察院机关已创新构建了‘一个框架、两种力量、三个审查、四助一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体系,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三级检察官舒春蓉说。 舒春蓉介绍,“一个框架”即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为核心基础,明确工作原则、适用条件、启动程序、配套措施等,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两种力量”是各级院、各内设机构救助信息联动互通,形成内部合力,主动协调政法、财政等部门给予支持,凝聚外部合力;“三个审查”系实行定期线索排查、信息核实调查、信访风险评估,确保救助精准到位;“四助一体”为打造资金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救助模式,真正做到一次救助,持续关怀。 在制度引领下,如今湖南各政法机关围绕“精准施策,提质增‘亮’”两大核心要义,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树立“小案精办”意识,兜牢社会民生底线,推进转变救助理念、强化机制配套、精准救助提速、加大宣传提质、做实跟踪回访五项工作举措,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从“单一救助”向“多元综合救助”转变,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进一步畅通了政策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渠道,实现了司法救助与行政履职无缝衔接。 “湖南检察司法救助工作已从过去的各级院单打独斗转变为‘上下一体化、内外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杨忠平说,一方面,湖南省检察院制发文件建章立制,要求在审查命案、未成年人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是否存在救助案件线索,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将其他部门线索移送和员额检察官办理救助案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与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联系,出台救助衔接文件,着力构建“1+N”多元救助模式。 检医协作心理治疗 精神帮扶驱散阴霾 “接受了几次心理治疗,我能够正面面对流言蜚语……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加倍努力地学习,不辜负家人和哥哥姐姐们的辛苦劳累和期望。”在李某送来的感谢信中,记者看到,虽然语言有些稚嫩,但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自信、乐观。 李某的成长与转变,离不开政法机关的积极作为。 据舒春蓉介绍,近年来,湖南省政法机关围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格外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的救助,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模式,对经司法鉴定、医疗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或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被害人,采取“一案一支付”方式,用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向专业医疗机构购买心理康复服务。 其中,湘潭市检察院是湖南最早探索检医协作心理治疗的单位之一。郭向前接手这项工作后,为确定合作医疗机构,带领同事和湘潭市妇联工作人员前后走访6家心理治疗机构,从决定立项、医资核查和效果测评三个方面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最终确定具有精神卫生心理专科背景、能进行全流程心理康复治疗的公立医院——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作为检医协作,探索心理康复救助的合作医疗机构。 “有些当事人一开始其实并不配合,有的救助对象宁愿接受一时的经济帮助,也不愿接受长期的心理康复治疗;有的抗拒到精神卫生医院接受治疗;有的家庭担心个人隐私被泄露。”郭向前告诉记者,为打消救助对象的思想顾虑,他们联合妇联、卫健委、医院共同上门答疑解惑;与医院协议商定集中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开展心理康复治疗;对患者病历严格保密,避免“二次伤害”。 在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被联合救助的小梅。她被性侵后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经过医院多次集中心理治疗后,已逐渐走出阴霾,每学期都获得了高额奖学金。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为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治疗,救助的效果和产生的影响远胜于单一的经济救助。这样的探索不仅彰显了司法温度,也非常有价值和意义。”长期关注心理康复救助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中心的彭小彦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贫困青少年的司法救助方式,开创了“物质纾困+精神帮扶”模式,助力共青团望城区委打造雷锋号“希望小屋”青少年关爱项目,将司法救助案件中的贫困青少年纳入雷锋号“希望小屋”的关爱对象,为其量身打造舒适、独立的生活学习空间,将司法救助从物质纾困延展到精神帮扶,让司法救助案件中的贫困青少年仍然拥有追逐梦想的空间。 部门联动充实资金 加大救急救困力度 “妹妹现在在学校很开心,是大家公认的开心果,老师们都说她像个小太阳。”8月6日,在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何晓燕的办公室,被救助人袁某慧的表姐高兴地告诉记者,表妹现在和自己一家住在一起,生活有人照顾,心态很阳光。 据何晓燕介绍,两年前,年仅7岁的袁某慧被人侵害导致重伤,急需救治,其母亲系智力障碍人士,家庭非常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请求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新化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袁某慧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申请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衔接民政等多部门给予多元帮扶,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同时,检察机关针对袁某慧的母亲罗某系广西某县超生人员,未办理户籍登记,无法获得各项低保、补贴等帮扶情况,组建三级院工作专班,统筹解决了相关问题。 “由于认识存在偏差、教育方式老化、家庭参与不够、师资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容易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新化县司法局副局长马丽萍说,案件发生后,新化县司法局围绕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切实落实普法责任,督促有关方面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加大法治教师培养力度,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据新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晖介绍,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民政局、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构建了多元救助机制。各部门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解决低保、民政救济、安排就业岗位、纳入监测户帮扶、心理救助等多种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帮扶,不断丰富司法救助模式,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外部协作,形成更大的救助合力,湖南全省政法机关正在主动与教育、卫健、人社、民政、退役军人等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加强联系,着力构建多部门多层次联动的救助格局。 为实现救助资金的多方筹集,湖南省检察机关协调公益组织、企业资金充实司法救助“资金池”。其中,湖南省检察院与“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会”(以下简称馨心公益)建立了长期合作的“检·爱计划”项目。在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后,由馨心公益对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长期救助帮扶直至大学毕业。 据悉,2021年9月28日“检·爱计划”项目启动以来,目前已有105人获得了“检·爱计划”项目共计29.57万元的资助。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 “李某平现带着小儿子住在北京,公公、婆婆和大儿子住在老家河南,对县政法等部门给予的救助表示感谢。”8月7日,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镇镇长粟平告诉记者,政法机关联动助力基层,关爱困难群众暖人心,今后镇政府将尽力堵住工作漏洞,不留遗憾。 据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覃业辉介绍,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杨某明过失致人死亡案时,发现受害人家属李某平生活十分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因该案涉及农村困难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调查核实,汉寿县检察院认为,李某平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李某平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应当给予司法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汉寿县检察院提请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改善被救助人家庭面临的生活困难局面,汉寿县检察院积极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综合救助帮扶:基层妇联组织多次上门慰问,开展心理疏导,抚慰李某平情绪;会同民政部门协调殡仪馆免去李某平一家无力支付的丧葬费;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和基层组织将李某平纳入困难群众范畴,发放生活困难救助金等;邀请乡镇妇联、司法所发挥“娘家人”“老娘舅”的工作优势,全程参与调查、调解,督促杨某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及时筹措资金赔偿,力促双方达成和解,修复社会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甘胜莲认为,李某平司法救助案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保障老百姓生存权益的价值追求,建立健全了联合救助机制,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湖南政法机关正在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信访工作法治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防范恶性极端事件的大局中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扶危济困、化解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司法救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湖南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后湖南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找准司法救助助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契合点,主动将司法救助与防范化解信访风险相结合,延伸救助手段、强化闭环管理、加强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提高综合效能,讲好新时代政法机关司法“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感人故事,释放司法温暖和政法温度,通过“小案件”推动社会“大治理”。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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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司法救助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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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法机关“心理救助+物质帮困”实现一次救助持续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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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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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阮占江
“谢谢哥哥姐姐们为了我的事情忙前忙后,我的成绩上来了很多,本次中考考了一个不错的成绩,上了一个理想的高中。”近日,在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八部检察官郭向前的办公室,《法治日报》记者看到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见到了专门前来送信的两姐妹——李某和她的姐姐。 原来,李某12岁时曾遭受不法侵害,被告人事后大肆宣扬,给李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她的学习成绩急剧下滑,表现出因抑郁、自闭随时可能休学或辍学的迹象。在郭向前的协调推动下,湘潭市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给予李某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帮助其和家人渡过难关,同时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给予心理康复救助和家庭心理干预,帮助李某驱散心理阴霾。 经过医院的心理康复治疗,李某获得了努力学习的勇气和信心,成绩稳步提升。今年6月,李某顺利考入当地一所不错的高中。她第一时间就打电话告诉郭向前这个好消息,并在姐姐的陪同下专门送来手写的感谢信。 这是湖南省政法机关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湖南各地政法机关着力推动司法救助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从单部门救助向多部门联合救助转变,从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针对受性侵、家暴等犯罪导致严重心理创伤的妇女儿童,在全国率先采取“心理救助+物质帮困”救助方式,打造了“心理救助”的湖南品牌…… 连日来,记者在湖南长沙、湘潭、娄底、常德等地调研采访时获悉,在湖南省委政法委的统筹组织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政法单位聚焦高位推动、制度引领、多元救助,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救助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司法救助案件、人数、金额、质效逐年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制发文件建章立制 构建多元救助模式 “2022年以前,审批不及时、救助资金发放滞后、救助效率低等问题一直制约湖南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杨忠平告诉记者。 2023年5月,湖南省委政法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司法救助制度文件,将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批权给予检察院等司法办案单位,解决了长期困扰政法机关司法救助办案困境,不断提高国家司法救助质效。 “目前,湖南省检察院机关已创新构建了‘一个框架、两种力量、三个审查、四助一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体系,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三级检察官舒春蓉说。 舒春蓉介绍,“一个框架”即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为核心基础,明确工作原则、适用条件、启动程序、配套措施等,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两种力量”是各级院、各内设机构救助信息联动互通,形成内部合力,主动协调政法、财政等部门给予支持,凝聚外部合力;“三个审查”系实行定期线索排查、信息核实调查、信访风险评估,确保救助精准到位;“四助一体”为打造资金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救助模式,真正做到一次救助,持续关怀。 在制度引领下,如今湖南各政法机关围绕“精准施策,提质增‘亮’”两大核心要义,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树立“小案精办”意识,兜牢社会民生底线,推进转变救助理念、强化机制配套、精准救助提速、加大宣传提质、做实跟踪回访五项工作举措,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从“单一救助”向“多元综合救助”转变,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进一步畅通了政策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渠道,实现了司法救助与行政履职无缝衔接。 “湖南检察司法救助工作已从过去的各级院单打独斗转变为‘上下一体化、内外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杨忠平说,一方面,湖南省检察院制发文件建章立制,要求在审查命案、未成年人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是否存在救助案件线索,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将其他部门线索移送和员额检察官办理救助案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与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联系,出台救助衔接文件,着力构建“1+N”多元救助模式。 检医协作心理治疗 精神帮扶驱散阴霾 “接受了几次心理治疗,我能够正面面对流言蜚语……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加倍努力地学习,不辜负家人和哥哥姐姐们的辛苦劳累和期望。”在李某送来的感谢信中,记者看到,虽然语言有些稚嫩,但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自信、乐观。 李某的成长与转变,离不开政法机关的积极作为。 据舒春蓉介绍,近年来,湖南省政法机关围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格外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的救助,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模式,对经司法鉴定、医疗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或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被害人,采取“一案一支付”方式,用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向专业医疗机构购买心理康复服务。 其中,湘潭市检察院是湖南最早探索检医协作心理治疗的单位之一。郭向前接手这项工作后,为确定合作医疗机构,带领同事和湘潭市妇联工作人员前后走访6家心理治疗机构,从决定立项、医资核查和效果测评三个方面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最终确定具有精神卫生心理专科背景、能进行全流程心理康复治疗的公立医院——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作为检医协作,探索心理康复救助的合作医疗机构。 “有些当事人一开始其实并不配合,有的救助对象宁愿接受一时的经济帮助,也不愿接受长期的心理康复治疗;有的抗拒到精神卫生医院接受治疗;有的家庭担心个人隐私被泄露。”郭向前告诉记者,为打消救助对象的思想顾虑,他们联合妇联、卫健委、医院共同上门答疑解惑;与医院协议商定集中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开展心理康复治疗;对患者病历严格保密,避免“二次伤害”。 在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被联合救助的小梅。她被性侵后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经过医院多次集中心理治疗后,已逐渐走出阴霾,每学期都获得了高额奖学金。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为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治疗,救助的效果和产生的影响远胜于单一的经济救助。这样的探索不仅彰显了司法温度,也非常有价值和意义。”长期关注心理康复救助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中心的彭小彦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贫困青少年的司法救助方式,开创了“物质纾困+精神帮扶”模式,助力共青团望城区委打造雷锋号“希望小屋”青少年关爱项目,将司法救助案件中的贫困青少年纳入雷锋号“希望小屋”的关爱对象,为其量身打造舒适、独立的生活学习空间,将司法救助从物质纾困延展到精神帮扶,让司法救助案件中的贫困青少年仍然拥有追逐梦想的空间。 部门联动充实资金 加大救急救困力度 “妹妹现在在学校很开心,是大家公认的开心果,老师们都说她像个小太阳。”8月6日,在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何晓燕的办公室,被救助人袁某慧的表姐高兴地告诉记者,表妹现在和自己一家住在一起,生活有人照顾,心态很阳光。 据何晓燕介绍,两年前,年仅7岁的袁某慧被人侵害导致重伤,急需救治,其母亲系智力障碍人士,家庭非常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请求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新化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袁某慧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申请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衔接民政等多部门给予多元帮扶,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同时,检察机关针对袁某慧的母亲罗某系广西某县超生人员,未办理户籍登记,无法获得各项低保、补贴等帮扶情况,组建三级院工作专班,统筹解决了相关问题。 “由于认识存在偏差、教育方式老化、家庭参与不够、师资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容易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新化县司法局副局长马丽萍说,案件发生后,新化县司法局围绕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切实落实普法责任,督促有关方面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加大法治教师培养力度,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据新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晖介绍,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民政局、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构建了多元救助机制。各部门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解决低保、民政救济、安排就业岗位、纳入监测户帮扶、心理救助等多种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帮扶,不断丰富司法救助模式,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外部协作,形成更大的救助合力,湖南全省政法机关正在主动与教育、卫健、人社、民政、退役军人等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加强联系,着力构建多部门多层次联动的救助格局。 为实现救助资金的多方筹集,湖南省检察机关协调公益组织、企业资金充实司法救助“资金池”。其中,湖南省检察院与“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会”(以下简称馨心公益)建立了长期合作的“检·爱计划”项目。在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后,由馨心公益对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长期救助帮扶直至大学毕业。 据悉,2021年9月28日“检·爱计划”项目启动以来,目前已有105人获得了“检·爱计划”项目共计29.57万元的资助。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 “李某平现带着小儿子住在北京,公公、婆婆和大儿子住在老家河南,对县政法等部门给予的救助表示感谢。”8月7日,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镇镇长粟平告诉记者,政法机关联动助力基层,关爱困难群众暖人心,今后镇政府将尽力堵住工作漏洞,不留遗憾。 据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覃业辉介绍,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杨某明过失致人死亡案时,发现受害人家属李某平生活十分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因该案涉及农村困难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调查核实,汉寿县检察院认为,李某平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李某平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应当给予司法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汉寿县检察院提请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改善被救助人家庭面临的生活困难局面,汉寿县检察院积极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综合救助帮扶:基层妇联组织多次上门慰问,开展心理疏导,抚慰李某平情绪;会同民政部门协调殡仪馆免去李某平一家无力支付的丧葬费;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和基层组织将李某平纳入困难群众范畴,发放生活困难救助金等;邀请乡镇妇联、司法所发挥“娘家人”“老娘舅”的工作优势,全程参与调查、调解,督促杨某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及时筹措资金赔偿,力促双方达成和解,修复社会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甘胜莲认为,李某平司法救助案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保障老百姓生存权益的价值追求,建立健全了联合救助机制,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湖南政法机关正在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信访工作法治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防范恶性极端事件的大局中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扶危济困、化解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司法救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湖南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后湖南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找准司法救助助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契合点,主动将司法救助与防范化解信访风险相结合,延伸救助手段、强化闭环管理、加强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提高综合效能,讲好新时代政法机关司法“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感人故事,释放司法温暖和政法温度,通过“小案件”推动社会“大治理”。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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