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闻
|
|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近年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50项,1件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优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8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分别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8月9日,谈起这些荣誉的取得,渑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琼向《法治日报》记者感叹道:“院党组精心打造的‘韶光’检察文化品牌凝心聚力,成为全院干警能动履职彰显法治担当的源源动力。” 渑池是距今7000余年的仰韶文化发祥地,也是中国现代考古学的诞生地,既有丰厚的历史底蕴,又有璀璨绚烂的人文传承。1938年底,刘少奇同志在渑池工作56天,撰写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杨琼解释说,“韶光”检察文化品牌的“韶”字来自“仰韶”,寓意传承传统文化,“光”字则为光辉,寓意以党性修养“红色之光”为引领,通过打造“韶光”检察文化品牌,持续提升干警思想素质和办案能力,助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整体提升,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赓续“红色之光” 狭小的院落、低矮的房屋、简陋的桌椅……位于渑池县海露大街95号的这个院落,是刘少奇撰写《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之地。作为土生土长的渑池人,渑池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邵俊娜每次路过这里,都要驻足沉思。她说:“《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对我们检察干警起到了极大的教育和激励作用。如今,传播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让党建红色文化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已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结合对《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学习,渑池县检察院党组定期组织党员干警谈体会、找目标,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初心使命,探索实施“责任+机制+堡垒”党建工作方法,持续巩固“五星党支部”创建成果,开展“文明科室标兵”“文明干警标兵”“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选树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在机关办公走廊精心打造以集党建、廉政、历史、人文为一体的文化走廊,强化干警“坚定信念、永跟党走”的意识,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渑池县检察院党组探索的“三个一”人才教育培养模式,为每名干警制定一个“成长计划”、建立一套“培训机制”、构建一个“激励平台”,深入发掘队伍内生动力,为干警快速成长搭建阶梯。依照干警的专业背景、兴趣爱好梳理分类,采取老中青结合,形成“传、帮、带、引、领、教”一体培养模式,组建了由56名业务骨干参与的“渑池检察文化培育、品牌创建、典型案例培育、公文信息写作、人才培养、轻罪治理、繁简分流、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察侦查、数字检察”11个跨部门专业化检察团队,持续擦亮“党旗引领、检徽闪耀”党建品牌。 播撒“正义之光” 近一段时间,渑池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茹贵峰受院党组委托,忙着向相关部门征求有关“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训诫”和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机制的意见。他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趁着暑期,我们争取把相关制度完善好,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 近年来,渑池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创建出“韶光未检”“韶光成长营”“韶光少年团”等工作品牌,做实有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的保护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长监管不力等问题,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56份;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引入司法社工,采取线上线下课堂、公益劳动、实践活动等多种考察方式开展帮教活动;组建的“韶光法治宣讲团”,发挥21名检察干警“法治副校长”的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受教育者达6.3万余人;牵头11家单位共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综合救助。 渑池县检察院坚持听取群众建议,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审查案件机制,积极探索“宣传发动+快速受案”“诉前调解+支持起诉”“支持起诉+跟进督促履行”“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及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抚养费纠纷等案件,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共追赃挽损2530万余元,督促引导200余名涉案人员及其家属主动退赔887万余元,确保案结事了,彰显检察公信力。 锻造“利剑之光” “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在服务大局上破难题、解新题,促使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杨琼说。 渑池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设立速裁程序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高效办结;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紧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渑池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文物进行安全排查,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仰韶村遗址文化土层展示区漏雨侵蚀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修复整改,对县域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费未纳入土地出让金导致经费保障不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规将该项费用全面列入土地出让金。 渑池县检察院精准打击涉黑恶犯罪,一体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办理的陈某等48人和代某等25人团伙涉黑案件,实现高质量办结;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犯罪100件217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全力打造的“韶光渑检”数字检察矩阵,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建模数45个,发现一批案件线索,成案数量56件,做到主动监督、有效监督、审慎监督、类案监督,高质效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
|
渑池“韶光”检察文化品牌凝心铸魂
|
|
|
|
( 2024-08-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
|
图为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韶光法治宣讲团”成员在校园普法。 |
|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近年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50项,1件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优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8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分别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8月9日,谈起这些荣誉的取得,渑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琼向《法治日报》记者感叹道:“院党组精心打造的‘韶光’检察文化品牌凝心聚力,成为全院干警能动履职彰显法治担当的源源动力。” 渑池是距今7000余年的仰韶文化发祥地,也是中国现代考古学的诞生地,既有丰厚的历史底蕴,又有璀璨绚烂的人文传承。1938年底,刘少奇同志在渑池工作56天,撰写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杨琼解释说,“韶光”检察文化品牌的“韶”字来自“仰韶”,寓意传承传统文化,“光”字则为光辉,寓意以党性修养“红色之光”为引领,通过打造“韶光”检察文化品牌,持续提升干警思想素质和办案能力,助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整体提升,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赓续“红色之光” 狭小的院落、低矮的房屋、简陋的桌椅……位于渑池县海露大街95号的这个院落,是刘少奇撰写《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之地。作为土生土长的渑池人,渑池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邵俊娜每次路过这里,都要驻足沉思。她说:“《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对我们检察干警起到了极大的教育和激励作用。如今,传播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让党建红色文化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已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结合对《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学习,渑池县检察院党组定期组织党员干警谈体会、找目标,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初心使命,探索实施“责任+机制+堡垒”党建工作方法,持续巩固“五星党支部”创建成果,开展“文明科室标兵”“文明干警标兵”“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选树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在机关办公走廊精心打造以集党建、廉政、历史、人文为一体的文化走廊,强化干警“坚定信念、永跟党走”的意识,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渑池县检察院党组探索的“三个一”人才教育培养模式,为每名干警制定一个“成长计划”、建立一套“培训机制”、构建一个“激励平台”,深入发掘队伍内生动力,为干警快速成长搭建阶梯。依照干警的专业背景、兴趣爱好梳理分类,采取老中青结合,形成“传、帮、带、引、领、教”一体培养模式,组建了由56名业务骨干参与的“渑池检察文化培育、品牌创建、典型案例培育、公文信息写作、人才培养、轻罪治理、繁简分流、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察侦查、数字检察”11个跨部门专业化检察团队,持续擦亮“党旗引领、检徽闪耀”党建品牌。 播撒“正义之光” 近一段时间,渑池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茹贵峰受院党组委托,忙着向相关部门征求有关“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训诫”和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机制的意见。他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趁着暑期,我们争取把相关制度完善好,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 近年来,渑池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创建出“韶光未检”“韶光成长营”“韶光少年团”等工作品牌,做实有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的保护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长监管不力等问题,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56份;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引入司法社工,采取线上线下课堂、公益劳动、实践活动等多种考察方式开展帮教活动;组建的“韶光法治宣讲团”,发挥21名检察干警“法治副校长”的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受教育者达6.3万余人;牵头11家单位共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综合救助。 渑池县检察院坚持听取群众建议,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审查案件机制,积极探索“宣传发动+快速受案”“诉前调解+支持起诉”“支持起诉+跟进督促履行”“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及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抚养费纠纷等案件,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共追赃挽损2530万余元,督促引导200余名涉案人员及其家属主动退赔887万余元,确保案结事了,彰显检察公信力。 锻造“利剑之光” “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在服务大局上破难题、解新题,促使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杨琼说。 渑池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设立速裁程序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高效办结;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紧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渑池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文物进行安全排查,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仰韶村遗址文化土层展示区漏雨侵蚀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修复整改,对县域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费未纳入土地出让金导致经费保障不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规将该项费用全面列入土地出让金。 渑池县检察院精准打击涉黑恶犯罪,一体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办理的陈某等48人和代某等25人团伙涉黑案件,实现高质量办结;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犯罪100件217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全力打造的“韶光渑检”数字检察矩阵,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建模数45个,发现一批案件线索,成案数量56件,做到主动监督、有效监督、审慎监督、类案监督,高质效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