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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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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邓蕙婷 陈雅文
翠绿铺满江汉平原,肥沃之土孕育生机。 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邀请,仙桃市人大代表参与辖区水土保持整改结果“回头看”工作。映入眼帘的美景,让大家感到欣慰。 粮安天下,农稳社稷。 近年来,汉江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持续跟进监督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整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力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打通堵点 整改期满,竟然还有大量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缴到位。汉江检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梳理一条案件线索时,发现了这种不正常现象。 带着疑问,检察官致电相关行政单位。 “有企业以政府承诺相关费用包干为由,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难,信息也不通畅。”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忍不住“吐槽”。 找到症结,汉江检察分院邀请律师、“益心为公”志愿者、企业代表及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义务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充分释法说理,汉江检察分院协助破解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信息壁垒,搭建信息互通桥梁。 汉江检察分院还明确专人对口指导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同类水行政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效解决水土保持费征管领域行政执法的履职堵点、难点。 截至目前,汉江检察机关共督促辖区行政机关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747.66万元。 强化监督 不久前,天门市检察院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此事源自天门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一起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天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中心从该案中发现,天门某建材公司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天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走访发现,问题出在市自规局——在行使非法占用耕地执法权过程中,该局存在未及时将非法占用耕地等涉税信息移送至市税务局的情形,导致耕地占用税未能及时征缴。 对此,天门市检察院依法对市自规局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 市自规局迅速开展非法占用耕地、临时占用耕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清理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成功追缴耕地占用税3700余万元。 汉江检察机关全力赋能穿透式监督,守好耕地红线。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工单获取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资金使用不合理的线索。 “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农田道路下方多处涵管挡土墙沉降、破损等,严重危害粮食安全,影响农业正常生产。”仙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许旋说。 仙桃市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调整工程占比,采取市、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管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督促整治,仙桃市将田间道路工程占比压降至25%左右,占总投入的24.4%,通过采取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土壤肥力。经取样化验,8个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累计提升0.5个等级,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至20%。 实现共赢 永久基本农田被私挖,用于养殖“四大家鱼”。一边是法律规定,一边是村民生计。 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公益诉讼线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开展了深入走访调查,与当地镇政府开展行政磋商,共同谋划解决方案。 夏日乡间鱼塘旁,检察官熊思娟、乡镇代表与村民们围坐在一张简易木桌旁,向村民解释法律政策,公布再次修改后的方案:“退塘还田、引进虾稻共作。” “稻谷和虾成熟后都能有收益,大家的荷包会越来越鼓的!”熊思娟说。 慢慢地,村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同意了整改方案并签订承诺书。 “感谢检察院和政府,我回去一定抓紧还原农田。”村民说。 沿着弯弯的沟渠,检察官还现场查看了入侵物种福寿螺的整改情况。 针对外来物种福寿螺破坏生物多样性及水环境安全的情况,潜江市检察院上下联动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推广建立福寿螺预警防控机制和“稻田养鸭”生态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农户利益与维护生态环境双赢效果。 如今,稻在水中长,虾在稻下游。千亩虾田碧波荡漾,虾稻产业已成为村里的支柱型产业,村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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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江检察机关精准监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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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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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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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邓蕙婷 陈雅文
翠绿铺满江汉平原,肥沃之土孕育生机。 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邀请,仙桃市人大代表参与辖区水土保持整改结果“回头看”工作。映入眼帘的美景,让大家感到欣慰。 粮安天下,农稳社稷。 近年来,汉江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持续跟进监督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整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力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打通堵点 整改期满,竟然还有大量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缴到位。汉江检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梳理一条案件线索时,发现了这种不正常现象。 带着疑问,检察官致电相关行政单位。 “有企业以政府承诺相关费用包干为由,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难,信息也不通畅。”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忍不住“吐槽”。 找到症结,汉江检察分院邀请律师、“益心为公”志愿者、企业代表及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义务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充分释法说理,汉江检察分院协助破解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信息壁垒,搭建信息互通桥梁。 汉江检察分院还明确专人对口指导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同类水行政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效解决水土保持费征管领域行政执法的履职堵点、难点。 截至目前,汉江检察机关共督促辖区行政机关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747.66万元。 强化监督 不久前,天门市检察院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此事源自天门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一起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天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中心从该案中发现,天门某建材公司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天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走访发现,问题出在市自规局——在行使非法占用耕地执法权过程中,该局存在未及时将非法占用耕地等涉税信息移送至市税务局的情形,导致耕地占用税未能及时征缴。 对此,天门市检察院依法对市自规局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 市自规局迅速开展非法占用耕地、临时占用耕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清理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成功追缴耕地占用税3700余万元。 汉江检察机关全力赋能穿透式监督,守好耕地红线。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工单获取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资金使用不合理的线索。 “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农田道路下方多处涵管挡土墙沉降、破损等,严重危害粮食安全,影响农业正常生产。”仙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许旋说。 仙桃市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调整工程占比,采取市、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管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督促整治,仙桃市将田间道路工程占比压降至25%左右,占总投入的24.4%,通过采取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土壤肥力。经取样化验,8个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累计提升0.5个等级,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至20%。 实现共赢 永久基本农田被私挖,用于养殖“四大家鱼”。一边是法律规定,一边是村民生计。 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公益诉讼线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开展了深入走访调查,与当地镇政府开展行政磋商,共同谋划解决方案。 夏日乡间鱼塘旁,检察官熊思娟、乡镇代表与村民们围坐在一张简易木桌旁,向村民解释法律政策,公布再次修改后的方案:“退塘还田、引进虾稻共作。” “稻谷和虾成熟后都能有收益,大家的荷包会越来越鼓的!”熊思娟说。 慢慢地,村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同意了整改方案并签订承诺书。 “感谢检察院和政府,我回去一定抓紧还原农田。”村民说。 沿着弯弯的沟渠,检察官还现场查看了入侵物种福寿螺的整改情况。 针对外来物种福寿螺破坏生物多样性及水环境安全的情况,潜江市检察院上下联动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推广建立福寿螺预警防控机制和“稻田养鸭”生态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农户利益与维护生态环境双赢效果。 如今,稻在水中长,虾在稻下游。千亩虾田碧波荡漾,虾稻产业已成为村里的支柱型产业,村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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