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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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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孙华敬 吕振民 “夜半不知行远近,一船明月过沧州。”清代诗人孙谔舟行京杭大运河,写下《夜过沧州》来描述优美的意境和美妙的感觉。 河北省沧州市是京杭大运河的重要节点城市,大运河在沧州境内流经8个县(市、区),在沧州中心城区穿城而过,全长216公里,河道蜿蜒曲折,河湾形态优美,千百年来滋养着沿岸人民。 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10年来,在沧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沧州市委政法委始终以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为己任,统筹政法各部门,共同守护千年运河平安底色,助推古运河重焕新光彩。 平安和谐大运河 矗立在运河之畔的清风楼、朗吟楼、南川楼,承载着千年运河的深邃积淀,成为“过客登临即胜游”的沧州盛景。 2021年,昔日房舍破旧、街道狭窄的南川楼村被整体拆迁,南川楼、朗吟楼开工复建。南川楼片区征收改造项目总占地303亩,是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地拆迁历来是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沧州市委政法委和各政法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稳妥排查化解涉大运河沿线土地权属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等矛盾风险,综合运用多元解纷方式,促使矛盾基层化解、就地化解。 2024年4月,大运河新村南区(南川楼安置区)如期回迁,1000多套安置房顺利交付,标志着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程取得阶段性胜利,搭建起群众和建设发展的“舒心桥”。 随着南川老街、园博园、百狮园、运河公园等一批人文地标的建设,古老的大运河重新焕发时代光彩,吸引了全国游客“打卡”,沧州的知名度美誉度直线提升。然而,随着八方游客大量聚集,各种社会治安隐患随之而来。 如何让游客既享美景又享平安?为此,大运河沧州段沿线各地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平安单元”创建,围绕“打击、防范、共建”,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事件“三个攻坚”,组织开展“平安四季”风险防控、执法效能提升“两个活动”,治安环境不断净化,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沧州市公安局锚定“高水平平安建设示范带、高标准警民关系示范带、高层次警营文化示范带”建设定位,打造8个大运河沿线“明珠”派出所、9个党建示范派出所、23个“平安示范村”、9个“平安示范社区”、27个“金牌调解室”、11个“24小时警务室”、15个警民驿站、23个农村静态交通示范村,奋力将大运河沿线派出所建设成为展示沧州形象的亮丽名片、维护平安和谐的坚固堡垒和服务群众的温馨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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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地绿大运河 大运河沧州段堤顶路两侧树木林立、郁郁葱葱,春季花团锦簇、芳香馥郁,格外美丽惬意。在这条延绵的运河绿带中,有1000棵交叉种植的海棠和国槐十分特别,这正是“盗木人”种植的“补植复绿林”。 沧州市委政法委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大运河保护、传承与利用中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推动各政法部门加大对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构建起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补植复绿林”就是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监督当事人修复环境的措施之一。 近年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市内运河沿线8县(市、区)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机制,成立京杭大运河(沧州段)公益保护“检察共同体”,不断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工作机制,完善协作治水护林新模式。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大运河重点案件,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优势,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信息汇总分析,对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趋势及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全面提升大运河环境保护的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大运河生态切实得到快速保护修复,将其打造为造福沧州人民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文旅景观带、美丽沧州地标。 公平正义大运河 为大运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是政法部门的使命所系和职责所在。 沧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资源相关的物权纠纷等,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裁判环境资源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依法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依法审理在大运河修复保护中涉及到水利工程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大运河修复保护工作按时完成并具有可持续性。 文物保护是大运河生态修复中的重要一环。沧州检察机关针对大运河不同价值属性,分类施策,定期开展踏查,从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两方面切入,全方位守护多元运河,共办理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25件,督促修护沿岸文物41处,争取文物保护基金696余万元。 工作中,吴桥县检察机关立足大运河文物公益保护,督促加快推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澜阳书院和孙福有故居的主体修缮,争取文物保护资金506万元。泊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重要水利文化遗产石赑屃失修失管问题,帮助争取专项修护资金40万元,助力泊头石赑屃挑水坝文保项目高效推进。青县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对马厂炮台、青县铁路给水所、胡白庄夯土坝等开展修缮,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让运河文物遗址“活”起来。 法治沁润大运河 一脉通南北,千载连古今;悠悠古运河,浓浓法治情。运河水不仅承载着南来北往的船只,而且孕育滋润着沿岸的运河儿女、运河城市。 最近,吴桥县文化馆文化志愿者李耀辉既忙碌又兴奋,他创作的快板书《全民学习民法典》通过了市级审核,正在为参加最后的法治文艺汇演做准备。 为鼓励各部门和社会群众生动形象地展现法治在大运河保护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沧州市司法局以大运河为背景,部署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以艺术的形式传递法治精神。 沧州市司法局全面开拓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多彩新局面,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向群众广泛普及与大运河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 沧州中院充分发挥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优势,实施“五进”宣传工程,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沧州市检察院把大运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社会治理,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对保护开发大运河的关注和期盼。 一船明月过沧州,河曲千载济狮城。在法治护航下,大运河十年蜕变、奔流不息,运河畔的沧州经济繁荣、文化璀璨,法治沁润大运河的沧州故事持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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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守护大运河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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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政法系统保障大运河平安和谐光彩重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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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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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孙华敬 吕振民 “夜半不知行远近,一船明月过沧州。”清代诗人孙谔舟行京杭大运河,写下《夜过沧州》来描述优美的意境和美妙的感觉。 河北省沧州市是京杭大运河的重要节点城市,大运河在沧州境内流经8个县(市、区),在沧州中心城区穿城而过,全长216公里,河道蜿蜒曲折,河湾形态优美,千百年来滋养着沿岸人民。 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10年来,在沧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沧州市委政法委始终以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为己任,统筹政法各部门,共同守护千年运河平安底色,助推古运河重焕新光彩。 平安和谐大运河 矗立在运河之畔的清风楼、朗吟楼、南川楼,承载着千年运河的深邃积淀,成为“过客登临即胜游”的沧州盛景。 2021年,昔日房舍破旧、街道狭窄的南川楼村被整体拆迁,南川楼、朗吟楼开工复建。南川楼片区征收改造项目总占地303亩,是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地拆迁历来是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沧州市委政法委和各政法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稳妥排查化解涉大运河沿线土地权属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等矛盾风险,综合运用多元解纷方式,促使矛盾基层化解、就地化解。 2024年4月,大运河新村南区(南川楼安置区)如期回迁,1000多套安置房顺利交付,标志着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程取得阶段性胜利,搭建起群众和建设发展的“舒心桥”。 随着南川老街、园博园、百狮园、运河公园等一批人文地标的建设,古老的大运河重新焕发时代光彩,吸引了全国游客“打卡”,沧州的知名度美誉度直线提升。然而,随着八方游客大量聚集,各种社会治安隐患随之而来。 如何让游客既享美景又享平安?为此,大运河沧州段沿线各地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平安单元”创建,围绕“打击、防范、共建”,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事件“三个攻坚”,组织开展“平安四季”风险防控、执法效能提升“两个活动”,治安环境不断净化,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沧州市公安局锚定“高水平平安建设示范带、高标准警民关系示范带、高层次警营文化示范带”建设定位,打造8个大运河沿线“明珠”派出所、9个党建示范派出所、23个“平安示范村”、9个“平安示范社区”、27个“金牌调解室”、11个“24小时警务室”、15个警民驿站、23个农村静态交通示范村,奋力将大运河沿线派出所建设成为展示沧州形象的亮丽名片、维护平安和谐的坚固堡垒和服务群众的温馨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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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地绿大运河 大运河沧州段堤顶路两侧树木林立、郁郁葱葱,春季花团锦簇、芳香馥郁,格外美丽惬意。在这条延绵的运河绿带中,有1000棵交叉种植的海棠和国槐十分特别,这正是“盗木人”种植的“补植复绿林”。 沧州市委政法委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大运河保护、传承与利用中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推动各政法部门加大对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构建起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补植复绿林”就是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监督当事人修复环境的措施之一。 近年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市内运河沿线8县(市、区)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机制,成立京杭大运河(沧州段)公益保护“检察共同体”,不断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工作机制,完善协作治水护林新模式。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大运河重点案件,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优势,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信息汇总分析,对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趋势及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全面提升大运河环境保护的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大运河生态切实得到快速保护修复,将其打造为造福沧州人民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文旅景观带、美丽沧州地标。 公平正义大运河 为大运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是政法部门的使命所系和职责所在。 沧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资源相关的物权纠纷等,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裁判环境资源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依法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依法审理在大运河修复保护中涉及到水利工程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大运河修复保护工作按时完成并具有可持续性。 文物保护是大运河生态修复中的重要一环。沧州检察机关针对大运河不同价值属性,分类施策,定期开展踏查,从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两方面切入,全方位守护多元运河,共办理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25件,督促修护沿岸文物41处,争取文物保护基金696余万元。 工作中,吴桥县检察机关立足大运河文物公益保护,督促加快推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澜阳书院和孙福有故居的主体修缮,争取文物保护资金506万元。泊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重要水利文化遗产石赑屃失修失管问题,帮助争取专项修护资金40万元,助力泊头石赑屃挑水坝文保项目高效推进。青县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对马厂炮台、青县铁路给水所、胡白庄夯土坝等开展修缮,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让运河文物遗址“活”起来。 法治沁润大运河 一脉通南北,千载连古今;悠悠古运河,浓浓法治情。运河水不仅承载着南来北往的船只,而且孕育滋润着沿岸的运河儿女、运河城市。 最近,吴桥县文化馆文化志愿者李耀辉既忙碌又兴奋,他创作的快板书《全民学习民法典》通过了市级审核,正在为参加最后的法治文艺汇演做准备。 为鼓励各部门和社会群众生动形象地展现法治在大运河保护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沧州市司法局以大运河为背景,部署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以艺术的形式传递法治精神。 沧州市司法局全面开拓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多彩新局面,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向群众广泛普及与大运河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 沧州中院充分发挥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优势,实施“五进”宣传工程,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沧州市检察院把大运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社会治理,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对保护开发大运河的关注和期盼。 一船明月过沧州,河曲千载济狮城。在法治护航下,大运河十年蜕变、奔流不息,运河畔的沧州经济繁荣、文化璀璨,法治沁润大运河的沧州故事持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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