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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焉耆检察高效履职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 2024-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苏丽丽

  6月25日,风裹挟着热浪掠过焉耆盆地,消散四野。农田里,苞谷在拔节,甜菜、西红柿、辣椒生长势头正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检察院3名公益诉讼检察官顶着烈日,开展案件“回头看”,走访项目整改乡镇,查看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某乡镇4座沉砂池电路已接通,3座沉砂池围栏已更换。另一乡镇机耕道厚度不达标问题已整改,防渗渠勾缝、冻胀裂缝沉降已整改。”沿着田埂、渠道,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一查看、记录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被损毁设施修整细节。整改后,沉砂池蓄满清水,分流农田滴灌庄稼。
  自2023年12月,焉耆县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切入点,对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先后赴项目工程所在乡镇实地走访,调研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域分布、建设面积、进展程度、质量标准、存在问题和建后管护等情况。
  2024年1月22日,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焉耆县某乡镇2021年0.6万亩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和另一乡镇2021年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
  “经调查核实,某乡镇0.6万亩高效节水建设项目中,部分沉砂池存在电路未接通、围栏因焊接不牢出现倒塌、引渠施工不符合标准等问题。还有部分泵房未设置制度牌、操作牌,部分涵管安装不符合工艺要求。”检察官说,另一乡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机耕道路厚度不达标,2号、3号、6号斗渠多处存在冻胀裂缝、沉降,所用聚氨酯材料不符合标准,部分渠道勾缝未完成,部分闸门未做防腐、橡胶止水未安装。
  春耕在即,若不及时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致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提升粮食产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月29日,焉耆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某乡镇2021年0.6万亩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和另一乡镇2021年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方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整改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整改进度,保障群众春耕生产需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依法积极履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令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沉砂池、防渗渠、围栏、机耕道进行整改。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产保供最关键一环,完备的项目设施是“粮田”变“良田”的保障。“检察建议制发后,我们一直在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行政单位监管施工企业保质保量赶进度。”办案检察官说,进入3月后,他们定期走访整改现场,实时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生产情况。
  6月25日,在案件“回头看”过程中,检察官遥控无人机,透过影像可清晰看见两个乡镇的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已被修复投入灌溉。“万亩良田,庄稼长势喜人,我们这几个月的坚守值了!”办案检察官们相视一笑,奔赴县域内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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