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9 1/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习近平回信勉励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
· 回 信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 让派出所回归主防职能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中央宣讲团在公安系统宣讲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中央宣讲团在广西宣讲
· 司法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贵州公安深化智慧警务建设
·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网络乱象
· 图片新闻
· 从严防治诈骗犯罪花样翻新
· 90%以上行政复议申请
在复议环节实现定分止争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网络乱象

( 2024-08-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本报讯 记者刘欣 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如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等问题。
  二是“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如冒充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人员,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打着“情感咨询”“婚恋军师”等名义歪曲婚姻观念等问题。
  三是传播“软色情”信息。如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言语挑逗,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严重破坏直播生态;通过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在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等形式违规引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
  四是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如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追逐、拦截、骚扰他人直播搭讪,扰乱公共秩序;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诱导高额打赏等问题。
  五是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如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打着“特供”等旗号销售仿冒假冒商品等问题。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周密组织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扎实推进落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加强网络主播规范管理,强化用户行为规范,优化推荐机制,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