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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法院打造全链条诉源治理新模式

( 2024-07-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申东

  前移解纷关口、延伸服务触角,让更多的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着力构建“一体化”解纷体系。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入驻8家调解组织,在全县建立9个“惠民诉讼服务站”,覆盖所有乡镇,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调解前置,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前不久,盐池县法院立案庭收到王某、刘某等14名劳动者诉宁夏某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涉案标的41万余元。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启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这起案件委托给“夕阳红调解队”,优先、从快妥善解决工人讨薪问题。经过法官、调解员共同努力,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夕阳红调解队”成立于2011年5月,现由康建平、张晓兰两名退休法官组成,他们都曾担任过盐池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拥有丰富的调解经验。据介绍,近3年来,仅“夕阳红调解队”就成功调解2000多起案件。除了夕阳红调解队,盐池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现有10个调解室,入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8家调解组织,两名特邀调解员、24名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在法院内,打造一站式调解平台,在偏远法庭,打造个人调解室,发挥当地优秀调解员的品牌效应。设在惠安堡法庭的丹丹工作室,人民调解员樊丹丹今年已受理法庭委托调解案件89件,调解成功51件,其他还在继续调解中。对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盐池县法院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指导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盐池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蔡爱国告诉记者:“近3年,盐池县法院受理涉‘外嫁女’‘离异女’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115件,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村集体多以传统习俗或村规民约为由,拒绝向符合条件的‘外嫁女’及其子女分配征地补偿款,导致该群体不断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上访。”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院就此事项提出5条司法建议,推进形成化解涉“外嫁女”“离异女”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治理合力。
  盐池县法院院长胡超告诉记者,变被动办案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使盐池县法院办理案件呈现“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即受理案件数逐年下降、法官人均结案数逐年下降、新收民事案件数逐年下降、审限内结案率逐年上升、委托调解数逐年上升、委托案件调解成功数逐年上升。今年截至7月24日,法院共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367件,调解成功10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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