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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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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1+4”机制凝聚监督执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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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深化标本兼治
探索“1+4”机制凝聚监督执纪合力

( 2024-07-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近期,山东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司法厅机关纪委就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筛查督办省司法厅信访件中反映集中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小切口”专项监督,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清除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乱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联合监督,同向发力。近年来,驻厅纪检监察组不断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探索形成“1+4”制度体系,即通过建立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委沟通协作机制,制定会议监督、专项监督、对直属单位纪委指导监督、教育培训等4项具体办法,激发内外部潜力,形成监督执纪合力。具体工作中,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执纪联动、重要情况报告、纪检队伍共建等机制,促进党委与纪检监察组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研判指导机制、案件质量抽查、评查机制、片区联合办案、交叉办案、专班集中办案等机制,带动盘活系统内监督执纪力量。
  为优化工作流程,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分级办理、案件逐级审核、数据统一汇总机制,确保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直属单位纪委各管其辖、各负其责、权责一致。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指导会,通过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线索共研,解决困难和问题,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机关纪委研究直属单位纪委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全面履职担当。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定期对直属单位纪委案件质量进行抽查,定期汇总通报。
  在加强教育培训方面,结合山东省纪委监委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驻厅纪检监察组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一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立足当前纪检干部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培训班;统筹纪检办案资源力量,坚持建管并重、优中选优、动态管理,深化人才库建设;对40岁以下年轻干部,以“1带1”结对方式进行实践指导,着力提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政治监督、纪法贯通、精准追责问责、安全规范办案、大数据实战、群众工作、舆情处置、自我监督约束能力等“十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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