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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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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最高检机关上半年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检察机关上半年听证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检察人员考核、检察听证、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不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久久为功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最高检机关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紧扣一个“实”字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有力促进了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质增效。最高检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规范落实,注重与党史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等融会贯通,不断培养“自觉的纪律”,切实增强广大检察人员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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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法、心中有责,确保检察队伍始终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检察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按照中央政法委“五化”“四到位”要求,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检察环节,都要树牢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源头减少和防范涉检申诉信访案件发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我在诉”办好每一个涉检申诉信访案件,持续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等工作。 会议强调,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制度都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要聚焦拟不起诉等具有诉讼终局性的案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以及疑难复杂、争议较大、具有引领性的案件等,把“应听尽听”与规范听证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要进一步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积极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职,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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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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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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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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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最高检机关上半年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检察机关上半年听证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检察人员考核、检察听证、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不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久久为功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最高检机关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紧扣一个“实”字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有力促进了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质增效。最高检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规范落实,注重与党史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等融会贯通,不断培养“自觉的纪律”,切实增强广大检察人员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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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法、心中有责,确保检察队伍始终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检察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按照中央政法委“五化”“四到位”要求,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检察环节,都要树牢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源头减少和防范涉检申诉信访案件发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我在诉”办好每一个涉检申诉信访案件,持续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等工作。 会议强调,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制度都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要聚焦拟不起诉等具有诉讼终局性的案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以及疑难复杂、争议较大、具有引领性的案件等,把“应听尽听”与规范听证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要进一步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积极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职,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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