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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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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测玩家网传视频
侵犯商业秘密当赔

( 2024-07-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刘欢 黄茜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认定测试玩家陈某擅自发布未公开游戏角色的行为侵犯游戏运营公司商业秘密。据悉,本案系全国首例将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等认定为商业秘密案件。
  法院查明,某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游戏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商业活动。《某神》游戏系其关联公司某乙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设计的一款原创角色扮演游戏,由某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为了给玩家提供更好的游戏体验,该游戏一直在持续开发、更新,其间陈某参加了该游戏4.0版本的测试。
  2023年7月,某甲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某社交平台上传有涉及该更新版本的游戏测试画面,经核实,相关视频所涉游戏测试账号归陈某所有,认为其此举违反保密义务,系对其商业秘密的侵犯,遂将陈某诉至秦淮区法院,诉求陈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元。
  陈某辩称,案涉视频时长短、细节不清晰、不具有显著的区别于其他场景的特征,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不具有任何实用性和商业价值。且原告并未就案涉视频采取任何保密措施。
  法院认为,某甲科技有限公司所主张的《某神》游戏尚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动作等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经营信息”,应当纳入商业秘密范畴加以保护,最终判令陈某赔偿某甲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服判息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原告主张的案涉游戏角色、场景等相关设计体现了其在设计风格、审美选择、画面呈现效果的独特创意,本质上与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尤其是“创意”信息属于同类信息。结合权利人对案涉游戏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且采取的是不断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可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都是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中的相关经营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在同时符合“秘密性”“保密性”的情形下,法院将上述信息纳入商业秘密范畴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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